《蚌埠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已经2022年6月30日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经 2022年7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