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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日报》:推动人大监督更“硬”更“实”

发布时间:2019-04-18 11:01 来源:蚌埠市人大网 点击数: 字体:【  

    4月18日,《蚌埠日报》在A2版就我市24个政府组成部门首次集中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410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24个市政府组成部门接受了一场前所未有的“考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部门2018年度工作情况,并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21名市人大代表的满意度测评,其中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8家单位在会上作口头汇报。这也是市委出台《市政府组成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或有关专门委员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制度》之后的首次实践。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执行的如何?市人代会上提出的目标任务完成的怎样?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办理,是否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不同于其他的目标考核,此次测评的10个方面工作中,“人大元素”颇为突出。“在百分制的测评卷中,与人大直接相关的内容就占了62分。也就是说,如果委员和代表们不满意,就很难达到及格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预算工委主任王德宏全程参与了此前的视察调研和评估报告起草。他介绍说,测评结果还将报市委、通报市政府,并作为领导干部重要的管理资料信息来使用。测评结果排名在后三位的部门,将作为市人大本年度的重点监督对象,下年直接参加“补考”。不仅如此,针对测评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市人大还将继续通过询问、质询或者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力促问题解决。

依法任免、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一直强调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特别是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201712月,省委出台了《省政府组成部门向省人大常委会或有关专门委员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制度》,去年8月,市委印发了《市政府组成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或有关专门委员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制度》,这是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市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严格有效实施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履行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责的实际需要。随后市人大机关专门制定了实施细则,促进该项工作更好推进落实。市政府各组成部门按照制度中十个方面的要求,形成了详实的年度工作报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前期专门开展了视察调研,并形成了评估报告。会后,市人大常委会还将根据测评结果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形成评议意见送交市政府。

“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考试’,考场在人大,考官是场外的人民。”市发改委是当天第一家报告工作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直言,测评也是对大家的提醒,今后的工作中会继续加强“人大意识”。“汇报的是‘事’,监督的是‘人’,因为事在人为。这项制度体现了人大对政府部门‘人’的监督和对‘事’的监督的有机统一和高效整合,进一步硬化、实化了人大监督工作。”在市人大代表徐荣看来,主动发现问题,特别是制约事业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政府组成部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正是代表的职责所在。

“‘一府一委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政府组成部门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测评,是创新人大监督形式的实践,也是让党委要求、宪法法律规定落地的保障。《制度》的出台,测评的开展不是为了批评指责,而是为了发现问题、促进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机关和民意机关,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市政府各组成部门要把这项制度作为接受监督检验工作、推动问题解决的契机,作为强化法治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的一次提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倪建胜在会上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问题导向,全程跟踪监督政府组成部门年度工作进展,积极帮助排忧解难,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