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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二审

发布时间:2019-11-01 15:55 来源:蚌埠市人大网 点击数: 字体:【  

10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二审通过了《蚌埠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之后将依法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生活垃圾治理涉及千家万户,既是民生关键小事,也是社会发展大事。虽然加快建立分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势在必行,但到底采用哪种形式,如何分类,由谁负责,一直是社会关注却悬而未决的焦点。今年6月底,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一审后,社会各界都表现出高度的关注,通过不同渠道表达意见。据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收到意见建议339条,最后采纳了277条。草案几经修改,尤其是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等做出了原则性规定。立法修改工作注重结合我市实际,对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等监管部门的职责、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以及收集、运输、处置企业的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同时删除了无具体举措的倡导性内容和仅体现有管职能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的内容建议,令整部《条例》更加条分缕析,明确顺畅。《条例》将我市的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这不仅是与《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中要求一致,也是为了与全局接轨,便于将我市城市建设纳入更高层面的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