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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20-08-10 16:40 来源:蚌埠市人大网 点击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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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日至7,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率队,在蚌就《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及《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石德和、黄晓求,省高院副院长徐致平,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敏和部分在蚌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倪建胜、副主任高萍,副市长张晓静,市中院院长高仁宝,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孝云,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姜晓天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蚌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双环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经开区胜利司法所,检查《条例》《意见》落实情况,并深入调解工作室了解人员配置、机构运行等情况。对于我市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新思路、好做法,检查组给予了高度评价。

下午的座谈会上,在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关于《条例》《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以及相关部门的具体举措后,沈素琍指出,蚌埠在《条例》《意见》的宣传贯彻中行动迅速,成效明显,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尤其是体制建设趋于完善,夯实了部门责任;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形成了大调解格局;部门协调有机联动,赢得了百姓口碑。

针对《条例》《意见》贯彻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沈素琍要求,要进一步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一是要持续聚焦发力,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长期性、复杂性,增强贯彻落实《条例》《意见》的自觉性、坚定性,并将之融入“六稳六保”、防汛救灾等中心工作,因地制宜依法开展矛盾纠纷的化解和预防。二是要提升化解能力,针对基层执法能力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典型的示范引领,达到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要健全制度机制,从完善配套体系、加强源头预防、畅通诉求渠道入手,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要着眼矛盾的排查梳理,注重经验总结提炼,完善调解联动机制,形成相互协调、衔接顺畅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四是要注重效果评估,就贯彻实施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法律法规存在的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修改建议,推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最大限度发挥《条例》《意见》实施的效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夯实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