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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管理将步入法治轨道

《蚌埠市停车管理条例(草案)》提交人大一审

发布时间:2021-07-09 08:57 来源:蚌埠人大 作者:蚌埠市人大 点击数: 字体:【  

    随着我市车辆保有量不断增加,停车就成了头疼的问题。如何停得规范、停得安全,不仅是社会治理问题,更是法律问题。日前,《蚌埠市停车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进行一审,尝试为无序停放的车辆套上“笼头”。

《(草案)》共24条,主要针对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停车秩序管理等活动进行规定。其中第四条明确,将停车管理纳入城市综合交通管理体系,保障资金投入;并在其后的章节中对各个部门的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草案)》中不仅有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区应当按规定配建停车设施的内容,而且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改造、经营公共停车场,包括地下、立体停车场及临时停车场等,以尽可能增加停车位的社会供给。截至上月底,我市市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26万辆;而市区现有机动车停车位36.43万个,其中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占比近90%,公共停车设施停车泊位占比6.5%,路内停车泊位占比4.2%。“停车位供给总量达标,但公共停车设施数量不达标,直接导致出行停车难。”负责该项工作的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坦言,增加供给是解决问题的必要条件。

眼下,很多老旧小区的停车位紧张已成共性问题,由此产生的矛盾不断。对此,《(草案)》中也有考虑:“居民住宅区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按照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相邻关系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在业主共有道路以及其他场地设置立体停车设施、施划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放点。”另外,“在满足本小区居民停车需求的情况下,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将配建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有偿使用”;“鼓励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停车设施在非工作时间向社会开放;鼓励个人停车泊位共享”。

在想方设法增加停车位的同时,《(草案)》对停车收费标准、停放点设置、经营者规范都有明确规定。比如,对市民关注的停车费问题就提出:政府投资兴建的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按照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推行差别收费;而且,免收费服务时限不少于三十分钟。

当然,停车位增加了,停车也不能任性。《(草案)》中对机动车辆停放者应当遵守的规定也予以规定,除了在允许的时段和区域有序停放外,还包括按规定支付停车费,做好车辆安全防护等。非机动车辆、共享单车、电动车停放标准也有明确。以往市民反应强烈的问题,比如把路边停车位作为自家展厅放置用于交易的二手车,或是自行施划停车泊位,此次也明确了处理部门和处罚金额。

“停车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相关职责分散在各职能部门。”该负责人坦言,要想有针对性的解决停车管理方面的实际问题,特别是停车管理不规范、职能部门履职缺位不到位,以及停车泊位乱侵占等,地方立法势在必行,也是停车管理法治保障的体现。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也指出,条例草案还需更好地体现“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导向和理念,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