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政府通过规范审查内容、细化审查标准、创新审查方式,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推动公正司法,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审查范围规范化。出台《蚌埠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专家协助审查工作规定》《蚌埠市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办法》等文件,保证审核工作有序开展。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备案审查县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登记38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37件。
审查标准精细化。将调研论证、征求意见,有效实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环节等纳入审查标准,一事一档组卷,收件归档率100%。分析研判审查数据,梳理违反审查标准的案例,提高审查实效。市政府决策事项中公众参与事项68件,专家论证事项32件,风险评估事项23件。
审查方式科学化。通过提前介入、集体讨论等审查方式,定期归纳整理提前介入、集体讨论事项档案材料,细化适用标准,强化定量评估分析,审查全过程可追溯。今年以来,市政府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52件,集体讨论420件。(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