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11125001 | 来信时间: | 2021-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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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建议 | 姓名: | 李**** |
内容: | 领导您好,我是蚌埠市外来务工人员,2015年的时候再蚌埠买房子,房价是5000元一平,个人公积金可以贷30万元。当时比较年轻,也没有什么钱,就买了一套小房子,准备过二人世界。现在转眼过了6年,蚌埠的房价从均价5千元涨到了均价近8千元。我有了小孩子,也打算响应国家政策继续要个二胎,但是房子住的实在是拥挤,就准备换个房子,但是公积金那边的政策却变成了个人公积金只能贷20万元。我问公积金管理部门为什么现在只能贷20万元,他们说这是政策,只能这样!我老婆需要在家带孩子,我的经济也不富裕,想改善拥挤的居住环境却没有办法。我想问下,为什么蚌埠在房价逐年上涨的情况下,个人公积金贷款反而越来越少了呢?能否恢复到15年的水平,让我们老百姓能无后顾之忧的响应国家政策,去生二胎。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蚌埠人大
答复时间:2022-03-2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2022年3月28日印发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蚌房金〔2022]7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进行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我市缴存职工家庭一方(含单身)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 高额度由20万调整为30万元;夫妻双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调整为50万元。 二、调整二次贷款首付比例 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已结清相应贷款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的,首付比例由不得低50%,调整为不得低于40%。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答复单位:蚌埠人大
答复时间:2022-03-0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接到您的建议后,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及时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情况,相关情况如下: 因资金不足,为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2017年9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调整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我市缴存职工家庭一方(含单身)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20万元。” 近两年,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国家放开二胎政策,市民购房需求有所变化,建议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关注到市民呼声,正开展调研,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和保障民生的需要,将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满足不同住房公积金缴存群体的购房需求。 市民若有更多需要了解的信息,请与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联系。 联系人:徐宗浩 联系电话:0552-2065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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