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3日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蚌埠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集中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反映了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符合蚌埠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