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3日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