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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仁宝代理院长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9-11 10:38 来源:蚌埠市人大网 点击数: 字体:【  

201991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鉴于朱昌锐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仁宝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