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职务调整和工作变动,关于、冯振中2名同志请求辞去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关于、冯振中辞去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