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至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23年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以2023年、2024年获批的15个精品示范村为重点,围绕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举措,在建的15个精品示范村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增强,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和乡风文明得到提升,精品示范村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会议指出,我市在推进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村庄规划和建设方案指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工作滞后,指导跟不上,少数村项目由于占地不合规、布局不合理被要求停建整改。申报并获批的建设方案是精品示范村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部分村方案项目与规划衔接不到位,征求群众意见不充分,资金筹措不落实,建设不能按方案既定内容实施,有的建设内容作了较大调整变更,建设与方案出现“两张皮”。项目建设缺乏差异性、特色化,不少村选择发展文旅产业,对资源条件、市场需求研究不深入,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部分村文化展示馆、农产品展示馆、村民文化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适用性不够,效用不高。二是建设指导监督不到位。市直部门联系精品示范村工作制度和指导责任不落实,项目建设相关部门工作合力不强。统筹整合不够有力,涉农项目和资金集中用于精品示范村建设仅占计划投资的20.13%。项目布局偏重在中心村,其他自然村组投入较少、面貌改观不大。招标缺乏科学指导,大部分村采用EPC或EPCO模式招标,不能满足乡村建设多样性需求,不利于因地制宜建设、成本控制和监督管理。项目确定机制不完善,村级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对落地建设项目缺少足够论证,怀远县古城镇和荆山镇、固镇县连城镇等村实施的旅游民宿和亲子乐园项目因地制宜不够,普遍采取政府投资主导,市场主体市场化方式投资不足,存在一定的投资经营风险;部分村还存在栈道、草坪等非必要的建设项目。建设监管薄弱,对监理单位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村级村务监督员由于受业务能力制约,监督作用发挥有限。三是产业发展有待加强。在发展高效农业、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方面存在差距。“一村一品”产业特色不明显,缺乏拿得出、叫得响的地方“土特产”产品。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生产道路、烘干、仓储等服务设施跟不上,种养加一体化发展不够。缺少龙头企业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体规模小,产业链条短,辐射能力弱,带动村集体增收和农民致富的能力不强。四是乡村治理存在短板。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责任意识淡薄,参与程度不高,村一级建设主体责任压的不实,存在乡镇干部“包办代劳”的现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权属不清,管护责任不落实,生活污水处置设施运营效率不高,部分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损毁。常态化治理机制落实不到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潮反弹不同程度存在,环境“脏乱差”问题整治存在盲区和死角。
审议中主要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规划引领约束
要进一步厘清目标定位,准确把握创建要求,以推进宜居宜业和产业提质增效为建设核心,坚持因地制宜,避免“千村一面”,形成可学习、可复制的建设成果与经验。要根据村庄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和人口现状,超前完成精品示范村“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开展建设,确需调整的依法履行修编程序,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因村制宜,充分尊重群众意见,按照“把规划还给乡村、把设计交给农民”的工作思路,结合自身的土地、资金等要素条件谋划项目、制定实施方案。扎实做好项目的可研论证,坚持从实际出发,体现乡情特色。农文旅项目要把握好市场定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防政府平台公司“拍脑袋”决策造成投资风险;文化及农产品展示馆、活动广场等项目,要根据实际需要和人口状况科学研究确定,避免盲目跟从,造成资产闲置浪费。
二、加强建设指导和监督
要认真落实市直部门联系精品示范村工作制度,加强项目建设单位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涉农项目和资金向精品示范村集中倾斜的整合力度,在抓好中心村建设的基础上,将村庄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向其他村组延伸覆盖。指导乡村根据项目建设特点,按照有利于成本控制、因地制宜建设项目、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的要求选择招标方式。县(区)政府要建立落地项目评估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负面清单和筹资要求,防止出现脱离农村实际的建设内容,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村级债务。加强对民宿、游乐等类型项目的论证把关,坚持市场导向和效益导向,由市场主体按市场化方式投资为主导、政府奖补为引导进行建设。强化项目建设跟踪审计,组织对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村务监督员和群众参与监督工作的培训,切实提高监管实效。
三、聚力推进乡村产业发展
要狠抓传统种养业提质增效,综合运用强农惠农政策,着力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统筹精品示范村及周边区域特色资源,加强特色产业基地培育,深度推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石榴、莲藕、果蔬、花卉等绿色、有机农业。加强并优化农业设施用地供给,加大生产道路和烘干、仓储、冷链等农业生产配套服务项目建设保障力度,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或精深加工项目,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持续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创建,形成一批有规模、富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通过招商引资、联大靠强等办法,加强与龙头企业合作,采取“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组织形式促进产业升级。实施返乡人才创业工程,培育规模化种养、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做大做强,逐步提高联农带农能力。
四、着力构建乡村治理长效机制
要持续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践行新时代枫桥和六尺巷工作法,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构建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礼法并重的基层治理格局;加强村“两委”干部、村级组织“带头人”的培训和管理,增强村级组织自治能力。组织开展“美丽乡村”、“美丽庭院”“五好文明家庭”等多种形式创建活动,深入推行基层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有效调动群众和村干部的积极性。把和美乡村建设与培育新型农民、提升农民素质有机结合起来,把和美乡村建设变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明确乡村建设设施产权归属,按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确定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要求和管护责任。建立以乡镇为责任主体、村居为实施主体、县区相关部门考核的“三级联动”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好常态化卫生保洁制度,深入推进“门前三包”,加强工作考核,不断提升和美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