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至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把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民生实事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领导机制不断健全,建设和服务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完善,重视国有公墓建设,推出惠民生态葬,着力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殡葬需求,开展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等专项整治,有力惩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公益性公墓制度既有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也包括经营性公墓的有序转型。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全面推行公益性公墓进展缓慢,经营性公墓转型没有实质性进展。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提出的“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实行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使用全覆盖”,没能引起足够重视,全面推行公益性公墓工作不力。经营性公墓的定位和取向是造成殡葬领域存在诸多乱象的根本原因,也是迟滞全面推行公益性公墓进程的主要因素。目前,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核价工作尚未完成。五河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预计2025年8月底才能完工。固镇县城市公益性公墓预计2025年底正式投入使用。与2016年底前,市区和三县县城要各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差距巨大。经营性公墓转型工作进展缓慢,缺乏系统性谋划,尚无具体的工作方案。二是公益性公墓规划滞后,违规建设情况较为突出。我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初期在选址、布局、设计等方面缺少整体规划,导致墓穴布局不合理,公墓建设不规范,墓地与耕地混杂相间现象较为普遍,已建成的墓穴建设标准不一、水平参差不齐。占用耕地、自然保护地,缺少审批手续等违规问题需研究解决。三是建设模式与公益属性有差距,行业监管仍较薄弱。在公益性公墓园区内墓穴占地面积超标、墓碑过高、生态葬比例低的情况没能引起重视,超标收费现象依然存在,违背了公益性公墓“节俭实用、生态环保、安全便利”的建设原则,行业监管仍需加强。四是管理和运营不规范,宣传引导不到位。公益性公墓投入不足,管理机制不完善,缺乏专业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日常维护不到位、服务水平不高。对公益性公墓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传统殡葬理念根深蒂固,移风易俗工作还不到位。群众对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殡葬设施公益化、节地化、生态化为导向相关政策和要求了解不全面。宣传和落实工作缺乏创新和针对性,群众对公益性公墓认可度和接受度不高,特别是偏远地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入墓率低。
审议中主要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深化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推行公益性公墓
要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全面完成殡葬领域专项整治任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殡葬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厘清整治殡葬领域不正之风的目标定位,明确全市全面推行公益性公墓制度目标取向,坚定不移全面推行公益性公墓。要加快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尽快正式运营,填补城市公益性公墓空白、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等突出问题要加快推动解决,为全面推行公益性公墓奠定基础。不断完善殡葬服务体系,解决民生痛点,规范殡葬秩序,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二、咬定目标,坚定信心,扎实推进经营性公墓转型
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公益性公墓,作为土地公有建设用地有保障,作为民生工程投入有限财力有保障,作为“逝有所安”惠及人人和所有家庭最公平,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要认清经营性公墓转型有利于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有利于移风易俗、倡树厚养薄葬文明新风,对整治乱占土地、散埋乱葬、遏制天价墓穴、豪华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不断完善资金、土地、规划等要素配套政策,一手抓公益性公墓建设,一手抓经营性公墓的有序转型。下决心加快经营性公墓的转型进度,积极稳妥处理既有经营性公墓,针对公办、民营和公私合营等不同情况制定转型方案,逐步消化经营性公墓存量,直至全面取消经营性公墓。
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满足群众实际需求
要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根据人口分布和服务需求,合理布局公墓位置和规模,提高殡葬设施利用效率和便利性,统筹谋划公益性公墓和配套设施建设,回应群众实际需求。对农村公益性公墓要兼顾交通、人口分布等情况推行多村联建或建设骨灰堂等安葬设施,同时要对基础设施较差的村级公墓进行改造。已建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要完善相关手续,做到合法合规运营。
四、明确政策导向,真正体现公墓的公益属性
学习借鉴安庆桐城市八台山公益性公墓规划先行、绿化先行、节地生态为主的建设经验,制定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把殡葬服务公益化、节地化、生态化作为全面推行公益性公墓的政策导向。鉴于殡葬领域特殊性,要按公益性要求,严格殡葬服务及用品的价格管理。按照2025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推进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建设”的要求,坚持生态与公益并重,将绿色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殡葬改革全过程。
五、规范管理,加强宣传,不断提高群众认可度
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执行,规范审批流程,强化日常监管,坚决杜绝出现豪华墓和超标收费等违规现象。要加大投入保障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运营,要以减轻群众负担为目标,坚持公益属性,确保殡葬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要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以及公益性公墓相关惠民措施,将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的殡葬理念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要把整治散埋乱葬作为塑造文明乡风的重要一环,充分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引导作用和党员干部示范作用,弘扬“厚养薄葬”的传统美德,促进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