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至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一以贯之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市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工作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导组充分肯定;整治殡葬领域腐败有关做法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首页刊登。市监委获评2024年度全省集中整治先进单位。
会议指出,市监委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压紧压实整治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整治工作中还存在着整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情况,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还有差距,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量多、面广。有的地方党委、政府从政治上把握整治工作不够,履行主体责任不主动。有的主管部门不敢动真碰硬,对本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整治顾虑较多,问题排查浮于表面,缺乏深挖严究的决心和勇气;有的单位存在观望心态或过关思想,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导致欠账多、积弊深。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田水利建设、安置房领域等问题,存量尚未清底,增量还在持续;殡葬、医疗、养老等服务领域以及医保基金、就业补助和社保基金等监管领域,整治任务仍然繁重;在“校园餐”领域,个别单位合同签订不规范、履约监督跟不上、检查纠正不到位等情况依然突出。二是整治工作合力尚未完全形成。整治工作协同配合机制还不够健全,整体性、统筹性、协同性还显不足。有的单位与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不够积极主动,落实情况通报、定期会商、线索移交等制度还不够到位。有的领域缺乏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相关部门之间缺乏实时有效的全链条协作,监管合力还没有有效形成。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还没有完全打通,大数据监督平台缺乏数据支撑,跨部门线索排查效率不高。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的贯通融合还不够深入,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不高,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监督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监察工作事务性多、工作量大,少数基层监察工作人员还存在着“重办案轻监督”的思想。个别监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主动挖掘问题线索的能力欠缺,履行职责和执法办案水平有待提升。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同级监督难、执纪执法偏松偏软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监督工作全覆盖还没有有效实现,监督的力度、深度、广度还需持续加大。有的单位整治工作力度不大、刚性不足、效果不佳,群众和市场主体获得感不强。有的单位重问题查处,轻建章立制,以案促改促治促建不够到位,少数重点领域监督监管的长效机制仍然没有建立健全。
审议中主要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监督问责,着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的要求。要深刻把握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重大意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主管部门责任,强化思想再动员,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做到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以问责倒逼尽责,推进整治工作常态化。要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对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农田水利建设、安置房领域问题,继续深挖细查,促进存量问题尽快清底;对殡葬、医疗、养老等服务领域以及医保基金、就业补助和社保基金等监管领域,持续加力整治,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对“校园餐”领域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加强指导监督,充分保障学生和家长权益。
二、突出贯通融合,切实凝聚整治工作合力
要加强统筹谋划,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民主监督以及各类监督贯通融合。要加强与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落实信息通报、定期会商、问题线索移交等制度,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领域,开展联合执法,联动查处,确保监督监管同向发力、形成合力。要积极破除部门间数据壁垒,探索实时信息、数据共享的有效途径,以信息化推进整治工作高效化。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持敞开大门抓整治,持续加大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信访举报平台、“96388”营商环境监督专线宣传力度,深入动员群众参与监督,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和急难愁盼问题。
三、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提升监督工作质效
切实提高基层监察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充分发挥监察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作用,把监督工作融入到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加大监察队伍培训力度,打造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干部队伍,为维护群众利益提供坚实保障。健全完善各个领域监督监管的长效机制,落实下沉督导、明察暗访机制,完善公开接访、带案下访制度,深化运用领导包案、领办督办、直查直办等方式,不断破解基层监督难题。推深做实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和村(居)纪检委员协作组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推进监督工作全覆盖。要坚持正反面典型一起抓一起树,精准有效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持续提升监察监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