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住宅物业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全市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物业管理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物业管理工作制度机制,持续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开展住宅物业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开发并运行智慧物业管理平台,探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设立房地产领域(物业)“微法庭”,成立蚌埠市房地产领域(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物业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仍是广受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之一,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依法监管不够有力有效。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体制机制及制度措施亟需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监管不到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现场综合查验和承接查验不规范、小区公共收益分配不透明;物业服务质量标准未及时更新,评价机制不完善,考评结果应用不到位,依法退出机制尚未建立;住宅物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监管合力尚未形成,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现象,综合执法进小区落实不到位;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不够深入有效。二是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约不到位。“服务”的意识不强,甚至有以管理者自居的错误认识和行为;内部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升;重收费轻服务的现象仍较常见,甚至擅自降低服务标准和要求,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公开不到位。三是物业管理的基层基础还比较薄弱。乡街、社区物业服务监管和指导业委会组建运行的能力不足,行政执法乡街赋权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共商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业委会成立难、运行难、履职监管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业主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四是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依然突出,物业管理社会满意度不高。专项维修资金续筹和使用难问题仍未破题;部分老旧小区、集中安置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低,公共收益较少,维修资金匮乏;私搭乱建、老旧小区停车难、电动车充电安全、电梯故障频发等问题长期存在,消防设施无水、房屋质量等历史遗留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引发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物业服务方面的投诉量居高不下。
审议中主要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完善体制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一是以依法构建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机制为基础,以做实各级政府及住建等相关部门和街居职责为保障,按照市县负责、属地管理,住建主抓、部门协作,重心下移、街居兜底的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各方责任,着力构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物业管理工作新格局。二是住建部门作为住宅物业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落实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协调联动监管机制,细化成员单位职责、明确管理责任,强化监管合力。三是健全优胜劣汰机制,抓好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用好“红黑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着力化解物业管理难题。一是把好入口关,强化前期物业企业确定、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和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落实新建物业现场综合查验,严明物业承接查验各方责任,从源头上减少物业管理隐患。二是厘清执法主体与物业服务企业以及街道、社区在小区物业管理中的职责边界,实现高效衔接。三是常态化开展综合执法进小区活动,及时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行为。加强对乡街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跟踪指导和监管,不断深化完善乡街赋权工作,确保赋权承接到位。四是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标准,规范物业服务。加强公共收益分配与使用的监管,落实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及时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促进物业服务质量和价格相匹配。
三、激发市场活力,优化提升全市物业服务水平。一是引导住宅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合同规范服务,加强小区保洁和绿化养护,维护小区秩序,及时维修维护设施设备,保持良好居住环境。二是支持企业做强做优,打造蚌埠物业管理品牌。培育一批口碑好、实力强的优秀企业,推动物业服务业加快发展壮大。三是大力推进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该平台作用,便利业委会、业主大会运行及管理公示公开,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智能化、信息化。四是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切实帮助解决问题困难,营造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对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应依法落实不低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五是发挥好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作用,净化行业自律,推动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住宅物业服务经营秩序。
四、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四位一体”运行机制。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各责任主体勤勉尽职,依法依规监督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二是完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突出乡街、村居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其物业管理落地落实的一线反馈和兜底保障作用,擦亮“红色物业”品牌。三是推进业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业委会人选的推荐、把关和培训,开展业委会履职情况评估,探索建立业委会成员履职负面清单,落实业委会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收益和使用分配、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工作经费的收支、以及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制度。四是加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引导广大业主增强履行义务、依法维权的意识。
五、持续探索,增强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能力。一是加强物业管理与城市管理、网格化管理、社区治理等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融合。二是提升多元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水平,建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分类分级处置机制。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拓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仲裁、诉讼相互衔接的矛盾纠纷系统性解决路径。三是持续排查化解热点难点及历史遗留问题。开展物业管理常态化整治,及时解决房屋漏水、消防无水、外墙脱落、电梯维保和更换、电动车充电安全、老旧小区停车难,以及小区雨污管网改造施工等所致的绿地、道路恢复质量不高等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安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