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至3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制定并实施《蚌埠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不断健全市属企业监管制度,注重发挥外部董事制度在督促市属企业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融资担保行业扶持政策体系。制定《蚌埠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流程。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推进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坚持开发治理相结合,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水平。
会议指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仍需深化。一是距离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管理体制仍有较大差距。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未能独立设置市政府国资监管机构,对市属国有资产管理还未全覆盖,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体制缺陷直接导致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总体仍较薄弱。二是市工商改革办管理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和自身撤并划转工作进展缓慢。市工商改革办管理的市糖业烟酒公司、蚌埠第一铅笔有限公司、蚂蚁山奶牛场等企业的股权划转、资产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工作进展慢。下属的改制留守处负责的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等人员的管理服务、档案管理的移交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目前市工商改革办既不是正式的非常设机构,也没有负责人,仅有两名工作人员维持日常事务。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国企改革任务尚未全面完成。《蚌埠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中明确的具体改革任务尚有42项未完成,其中: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产业集团公司分类改革、分类监管,市属企业分类核算、分类考核,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机制,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开展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组建全市国有企业信用保障基金,完善债务风险兜底应急保障机制等改革任务仍艰巨复杂。二是部分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担保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国有企业在作出对外投资、担保决策时,存在未开展尽职调查、评估程序不规范、反担保措施不够等问题。三是部分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进展不快,负债率高,债务风险较大。部分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进度较慢,部分县(区)政府平台公司运营发展和获利指标处于低位水平,市场化经营收入有限。市属和部分县(区)国有企业负债率高。受国家政策、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国有企业用于还债的资金来源有限,偿债压力大,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四是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挥不够。存在部分基金资金闲置较大、少数投资基金亏损、部分基金尚未实际运营、个别基金长期未分红等问题。五是董事会建设不够完善,外部董事制度未能应建尽建。董事会决策科学化有待深化。目前我市5户市属企业中市城投公司、蚌投集团已于2022年10月建立了外部董事制度,市国控集团、市机场建设公司、市文旅投集团虽经监督指出但尚未建立外部董事制度。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县(区)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能力弱。8家县(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中,仅有2家担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2家担保公司业务停滞,1家担保公司已经停业,剩余3家业务发展缓慢。二是融资担保机构代偿风险增大。受经济下行因素影响,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订单减少、成本上升等问题,还款能力不足,增加了融资担保机构的代偿风险。三是追偿难度大、处置成本高。目前我市各级融资担保机构追偿工作以诉讼为主,经过多年的持续清收目前剩下的都是追偿难度较大的企业,追偿工作进展缓慢。同时存在抵债资产的处置率低、交易税费高、维护成本高等情况,增加了担保机构的处置成本。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审计报告显示,市统计局、市商务外事局等18家单位存在资产管理系统未及时更新数据、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已报废转移资产未办理核销手续、资产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存在资产账账、账实不符等屡审屡犯问题。二是部分固定资产闲置,未能发挥作用。部分单位购置的设备长期处于闲置状态。三是剩余部分的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处置不力。受部分单位责任心不强、担当不够,以及资料缺失等历史遗留问题、登记过程中补缴各类费用较高等因素影响,剩余部分权属登记工作进展缓慢。四是公物仓作用发挥不够。部分单位对公物仓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资产管理共享理念有欠缺,部分入仓的资产质量不高,无法调剂使用。
五、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执法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少数县对私自占用基本农田清查清理不及时不到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监管不到位,全市33家养殖场(户)周边环境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现象,三县有9家畜禽粪污处理中心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处理能力仅为设计的45%。二是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不及时。水土保持补偿费存在应收未收现象。
审议中主要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持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加强国资监管机构建设。当前宏观经济背景及蚌埠市加快发展的客观情势,迫切需要推深做实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在建强国资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强化市国资委监管力量建设,完善监管架构,配齐配强专业人员,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要更好地发挥市国资委的职能作用,修订完善监管事项清单,通过“立改废释”规范国资监管事项,厘清政府、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之间的权责边界,切实做到国有企业规范运营,政府监督规范有力。二是高度重视市工商改革办及其管理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尽快完成撤并划转工作。市政府及市编办、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工信局等部门要加快市工商改革办管理的市糖业烟酒公司、蚌埠第一铅笔有限公司、蚂蚁山奶牛场等企业的股权划转、资产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进度,做好市工商改革办下属改制留守处负责的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等人员的管理服务、档案管理的移交工作,尽快完成市工商改革办自身撤并划转工作。
二、加快转型进度,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紧抓实完成国有企业改革任务。按照《蚌埠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巩固既有改革成果,聚焦薄弱环节加大改革力度,以“啃硬骨头”的攻坚韧劲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切实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产业集团公司分类改革、分类监管,市属企业分类核算、分类考核,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机制,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开展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组建全市国有企业信用保障基金,完善债务风险兜底应急保障机制等剩余的42项国有企业改革任务。二是加快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进度。加快平台公司转型进度,明确平台公司市场定位,着力以有效投资助力蚌埠高质量发展,稀释债务风险,努力增强运营能力、赢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围绕平台公司主责主业,明晰功能定位,全面开展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进一步壮大资产规模和综合实力。加大盘活存量资产工作力度,整合盘活城市停车位、地下人防设施、港口岸线等资产资源,通过市场化运营提升经营价值。三是切实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工作。市财政局要落实债务风险监控预警机制,督促平台公司拓展债务还款来源,科学安排还款计划,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平台公司要牢固树立债务风险意识,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四是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基金丛林建设,围绕基金“募、投、管、退”等关键环节,加强制度设计,进一步规范投资基金运营管理,加强基金投前尽调和项目谋划,严格投资决策和风险防控,有效发挥资金撬动作用,围绕六大新兴产业和六大产业集群,着力当好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坚持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树立“专业人做专业事”理念,择优遴选基金管理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更好实现基金政策目标。五是认真落实外部董事制度全覆盖。尽快配齐建强市国控集团、市机场建设公司、市文旅投集团的外部董事,做到市属企业外部董事制度全覆盖,为提升市属企业治理水平,切实发挥市属企业作用提供有力支撑。六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引导有效投资。明确国有企业年度目标,把国有资产运营绩效指标体系作为考核的核心指标,科学评定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全面对标考核。深化激励约束,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投资对发展的拉动作用,以积极有效投资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支持措施,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机构作用
一是加大对融资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通过补充注册资本金、担保费补贴、代偿补偿资金等形式为市县(区)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支持,增强抗风险能力。二是做好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服务小微企业。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评价结果较好的担保机构给予政策支持。三是防范融资担保机构风险。健全融资担保机构风险控制体系,做到保前深入调查、保中实时跟踪、保后强化措施,及时发现、努力化解融资担保风险。加大与省级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力度,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降低市县(区)融资担保机构代偿风险。四是加大代偿清收工作力度。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强化清收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加大部门之间联动处置力度,积极采取司法诉讼、非诉讼清收、资产批量转让、呆账核销等有效措施,更加灵活地开展代偿清收工作,提高清收工作效果。
四、规范资产管理,推动行政事业资产提质增效
一是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资基础管理工作力度。持续巩固资产专项整治成果,市财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督促部门单位做好资产盘点等基础性工作,及时更新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加大对部门单位国资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落实权责,加快低效、无效资产处置进度。二是进一步提高资产的配置效率。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加快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资产管理、财务核算、政府采购等信息数据共享。按照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遵循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原则,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快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进度。市政府要加强领导,市市管中心要会同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推动,未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的部门单位要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对少数部门单位存在的不动产权属资料缺失严重、缺少消防验收资料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登记过程中补缴各类费用较高等问题进行统筹谋划,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前期比较成熟的做法,有力有效推进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打赢市本级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攻坚战”。在做好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实现新的经营性资产应划尽划。四是推进政府公物仓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加快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基本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工作,构建“虚拟仓为主、实体仓为辅”的复合型公物仓运行模式,推进我市公物仓管理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
五、加大执法力度,提升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水平
一是加大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力度。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自然资源的行为,按照问题分类逐宗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违法违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强化巡查监管,制止新增违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耕地用途管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二是正确处理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立足我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实际,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保、产业布局一同谋划、一起部署、一体推进。三是加快自然资源转资产进程。市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创新工作举措,对自然资源进行规模化收储、整合、修复、优化,结合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生、生物技术等新产业新业态,引入市场化资金和专业运营商,形成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的运营机制,加快实现自然资源到自然资产的转换、自然资产与产业资本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