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至3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分管负责同志领衔办理议案、重点建议,市政府办公室科学分办、加强指导、跟踪进度,各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力度,推动了一批代表和群众关注的问题得到解决。截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时,316件议案、建议均按时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情况评价“满意”的309件,占97.8%;评价“基本满意”的7件,占2.2%;已解决278件,解决率88%。
会议指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办理工作不平衡。个别承办单位思想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议案、建议交办环节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有些办理单位虽然建立了相应的责任机制,但内部层层交办,单位主要领导没有调度、把关,办理举措不实,办理效果不好。有的办理单位答复仍存在不正面或不逐项回应代表诉求、将工作情况简单罗列答复代表、“白头件”“委员”“提案”常识性错误等问题。对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和实际成效,市政府办公室统筹调度、跟进督办仍需加强。二是虽经反复强调,但办理工作仍未做到与代表全过程充分沟通。有些办理单位不仔细研究议案、建议的具体内容,办理之前不与代表联系深入沟通,没弄清楚代表真实诉求,办理工作针对性不强。办理过程中与代表交流反馈较少,代表不了解办理情况。三是办理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议案、建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间沟通不及时、工作衔接不到位,办理全局性、综合性、推进难度大的建议时,主办单位牵头不力,协办单位配合不到位,上级主管领导组织协调不够,未形成办理合力。一些涉及城市建设管理、交通出行等事务性工作的建议,承办单位虽采取了一定的工作措施,但问题并未切实解决,与议案、建议要达到的目标仍有差距。部分办理单位只重视代表满意度评价情况,却在推动问题真解决和提高议案、建议解决率上,下得功夫不够,“重答复、轻解决”现象仍较普遍。
审议中主要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办理工作责任心
各承办单位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高度出发,进一步强化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责任意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集体研究,逐件明确办理措施、目标、时限和责任人,强化责任落实,实行销号管理,确保议案、建议办实、办好。市政府办公室要进一步强化统筹调度,定期督办各办理单位的进展情况,压实办理责任,对存在的问题持续跟进,必要时提级督办,以真办实办推动问题真解决,有效督促各部门、各县区提升议案、建议办理的整体水平和实际成效。
二、加强与代表全过程沟通,增强办理工作针对性
各办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关于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决定》,高度重视加强与代表的全过程沟通,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建议的具体内容,准确把握代表的诉求,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办理时可以邀请代表参与到办理过程中,确保有的放矢、办为所提。对代表所提的建议,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要解释清楚,征得代表的理解。答复文件要逐项正面回应代表的诉求,做到实事求是、格式规范。
三、在推动问题解决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办理质效
对部分综合性、全局性、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做到职责分明、责任落实,特别是上级主管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各办理单位要把办理高质量的要求贯穿工作始终,办理工作与单位业务相结合,充分采纳代表合理可行的建议,切实在推动议案、建议落地见效上下功夫,努力让代表满意、群众受益。对代表提出的需要持续推进、列入今后工作计划的事项,各办理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优化、深化办理工作。对本年度“应解决能解决而未解决”的38件议案、建议(详见附表),要认真研究分析,强化办理措施,力争在年底前有新的进展和成效。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持续做好跟踪督办工作。
明年初召开的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将把今年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连同市十六届人大历次、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应解决能解决而未解决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统计表印发大会,接受全体市人大代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