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至3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蚌埠市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条例》施行两年多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停车设施建设和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停车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会议指出,我市在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条例》实施重视不够,统筹协调不力。配套制度不完善,《条例》实施具体办法及配套文件、措施至今尚未出台。停车管理机制未健全,各级政府缺少相应研究协调机制,停车管理中的一些重难点问题未能得到及时解决。道路范围以外的公共区域机动车乱停放问题因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不完善,城市管理部门无法获取驾驶人信息,而未能得到有效治理。二是停车设施管理不到位,建设有短板。路内停车泊位设置不合理,评估调整不及时。停车设施设置管理缺失,擅自占用公共区域设置停车设施未能得到有效制止。备案管理不严格,一些未经城市管理部门同意设置的公共停车设施也进行了备案,且备案停车设施数量远小于实有数量。市、县、区住建部门均未制定年度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计划,年度建设任务未能得到严格落实。停车设施智能化建设亟待加强,市区智能停车管理系统接入管理的主要为市城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所经营的停车设施,尚未实现智能停车管理全覆盖。三是执法监管不严,无序停车现象突出。道路乱停车问题较多,多处路段存在机动车、非机动车大量停占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现象,影响道路正常通行。路外停车执法监管缺位,公共区域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问题突出,万方水晶城、金域名城南门等处公共区域被长期占用从事二手车经营。热点区域停车资源管理整合不力,老旧小区、医院、学校、商业街区等人口密集、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停车资源未能得到有效整合,停车难、停车乱问题突出。停车收费不合理,分区域差别化收费规定未能落实,热点区域停车泊位周转率低。部分收费停车场没有公示收费单位、收费依据和投诉电话信息。四是《条例》学习宣传不到位,部分执法人员和公众知晓率低。社会公众对《条例》知晓不够,部分执法人员对法条缺乏学习了解,对《条例》规定理解不准确,实际管理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到位、相互推诿等现象。
审议中主要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形成协作共治的停车管理格局
停车管理作为城市管理中的难点、痛点和重点之一,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条例》实施,切实把《条例》实施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和解决民生实事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抓实抓好。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的决定》,加强《条例》学习研究,尽快研究制定《条例》实施具体办法和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明晰责任,建立完善常态化协调调度机制,及时解决停车管理中的重难点问题。鼓励和吸引各方资本参与停车场开发、建设和经营,引导停车泊位“错时共享”。加强部门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协作机制,落实执法联动。进一步完善停车监管、泊位设置、评估、审核、收费管理等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停车管理制度体系。
二、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持续改善停车泊位供给
要严格落实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认真研究制定公共停车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确保年度建设任务落地实施。加强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范非机动车停放。要充分挖掘城市公共空间,科学规划资源配置,持续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对老旧小区、医院、学校、商业区等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要坚持一地一策,研究制定专门方案,下功夫解决停车难题。扶持停车产业发展,鼓励开展立体公共停车场和地下公共停车库建设,不断优化停车泊位结构,逐步降低路内停车泊位比例。
三、严格依法监管,不断优化停车秩序
要围绕《条例》实施,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高依法监管能力。严格停车秩序监管,加强常态化、精细化管理,对城市主干道、学校等区域明确路内停车时段,加强动态监管。加强公共区域停车治理,切实解决二手车市场违法占道经营和无序停车乱象。加强停车设施备案管理,提高公共停车设施备案率,对违法设置的收费停车设施,要依法纠正、取缔。加强停车泊位评估,对不符合规范要求、影响交通运行的,要依法及时予以调整。规范停车收费,落实分区分时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配合做好辖区内的停车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平台建设和应用,围绕便捷实用,持续推进停车智慧系统建设,优化系统功能,尽快实现智能停车管理全覆盖。
四、加强《条例》学习宣传,营造依法规范停车秩序环境
要持续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市民对《条例》的知晓度。及时宣传停车治理成效,突出以案释法,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树立守法停车、文明停车的社会共识。将《条例》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公务人员要带头学法守法,自觉引领社会风尚。切实加强公共停车设施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引导文明服务,依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