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科技大市场建设运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4-12-02 10:22 来源:蚌埠人大 作者:蚌埠市人大 点击数: 字体:【  

1030日至31,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蚌埠科技大市场建设运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科技大市场建设一年多来,初步建成了覆盖一市三县的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发布科技成果信息和企业技术需求,推动线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了科技成果在蚌转化

会议指出,我市在推动科技大市场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一是定位不准,管理运营体制不顺。科技大市场市场机制不足,采取直接委托经营的方式,由安徽科技大市场运营管理,管理收益未能与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相挂钩,解决科技成果供需对接问题的动力不足,运行体制不顺,管理机制不灵。二是资源统筹整合优势未充分发挥。科技、发改等部门各管一块,有限资源分散配置;中小企业技术难题自身无法解决又缺乏合作对接渠道,高校、科研院所对我市中小企业技术需求不了解。我市尚未建立投早投小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专业性不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严重不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科创中心)在推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运用方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调不足;在挖掘安徽科技大市场资源、融入长三角科技大市场、推动甬蚌科技大市场合作共建方面力度不够,效果不好。三是目标导向不明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较低。市科创中心管理上缺乏主导权,与省科技大市场委托协议中未体现成果转化指标,市科技局也未明确市科创中心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目标任务,目标考核虚化;线下活动较少,交易场所长期闲置,发布科技成果信息更新不够快,签约项目不多,成交金额小。

审议中主要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体制重构、机制再造,以市场逻辑重塑管理运营体制机制

科技大市场是一个线上线下相结合,对接供需的市场,从根本上说是一个在政府支持下运用市场机制对接科技成果与需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成果超市”。一要坚持“以我为主、政府搭台、市场运作”。要重新架构管理运营体制,明确各方责、权、利,促进科技大市场在资源汇聚、供需衔接、服务专业、技术交易、成果转化等作用发挥,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要强化目标导向。市科创中心要强化科技大市场管理的主体责任,要以公开招标方式引入运营服务团队,依法签订协议,硬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义务,加强监督考核。三要集中力量办好一个覆盖全域的市级科技大市场。县、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协助做好企业技术需求征集、科研成果信息发布等对接服务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完善科技大市场运营要素

一要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市政府要整合全市各类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加强科创类产业引导基金建设;市科技局要用好科技创新券,促进企业更加主动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市人才局要向科技大市场及时梳理推送人才招引政策,助力企业引进创新人才团队。二要整合各类资源。市科技局要指导市科创中心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成果信息共享,支持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推动一批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市科创中心要加强与宁波、合肥及长三角其他先进地区科技大市场合作,组织企业参加宁波创新挑战赛、利用万方数据库等导入更多创新资源。要发挥科教优势。市县(区)科技部门要指导科创中心推动企业与我市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帮助高校院所及时了解我市企业需求,积极参与科技攻关项目的揭榜挂帅竞争招标;三县政府还要高度重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本市高校院所就近就地技术转移提供服务。要强化队伍建设。市科创中心要督促科技大市场引进培育一批专业化程度高、市场化能力强、品牌信誉好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要强化技术经理人招引和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三、坚持效果导向,提升科技大市场运营质效

要加强考核。市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市科技局要制定科技大市场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市科创中心和科技大市场运营团队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加强工作督查和考核激励,以考核提升工作质效。二要强化供需对接。市科创中心要督促运营团队紧盯企业发展需要,定期开展技术需求分析研判,及时发布企业需求并在线搜寻国内外高校院所相关科研成果,定向为企业推送,提高成果对接的精准度。要吸引供需双方、中介机构等开展常态化需求与成果对接交流交易活动。三要促进签约。市科技局要指导科技大市场建立规范统一的技术需求和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加强需求和成果登记管理、建立需求与成果库,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督促市科创中心和运营团队积极促成签约转化,不断提升交易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