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对照审议意见,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加以落实。
一、持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加强国资监管机构建设,强化集中统一监管。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任务清单,定期调度重点改革事项进展。加强国资队伍建设,增加编制,充实市级国资监管力量。组织开展国资监管事项评估,动态优化授权放权清单,加强对公开招聘、薪酬考核、投融资等事项监管。明确处置方式和路径,按照规范撤销程序、职能分类移交、资产整体划转等要求,加快处置和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
二、加快转型进度,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紧抓实完成国企改革任务。加大改革推进力度,开展重点任务攻坚,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点任务完成率90.7%。研究制定打造企业原创技术策源地专项行动方案,推动市属企业加快布局和发展商业航天、智能传感、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健全市属企业分类考核机制。
二是加快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进度。整合环卫、物业、高速公路、港口岸线等业务资源,组建新城产投和交控产投。提升国企信用等级,实现主要市属国有企业AA+、县区主要国有企业AA全覆盖。印发《国有企业“一企一业、一业一企”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案例》,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加大资产整合盘活力度。
三是切实做好债务风险防范工作。按照“高变低、短变长、非转标”的思路,深入开展债务化解专项行动,持续推进“两变一转”。出台《蚌埠市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融资行为有效监管机制。开展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国有企业改革转型、经营发展、风险防控等方面突出问题。
四是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加快推进“基金丛林”建设,围绕六大新兴主导产业和六大产业集群,新组建智能传感、商业航天等基金4支。开展基金运营绩效评价,加快到期基金清理退出,强化基金运营管理。制定《蚌埠市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坚持投早、投小,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五是健全完善外部董事制度。制定《市属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外部董事选聘工作,配齐建强市属企业董事会。持续扩大外部董事覆盖面。健全市属企业外部董事考核评价体系,提升外部董事履职能力。
六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引导有效投资。持续完善指标体系,将利润额、支持产业发展等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增加考核权重,实施全面对标考核。注重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切实做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引导市属企业增加对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三、完善支持措施,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机构作用
一是加大对融资担保机构的支持。落实担保费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型政银担合作业务增量部分给予补贴。按照政银担业务代偿风险责任分担要求,落实代偿补偿责任。支持业务模式创新,增强融资担保机构抗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是做好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优化新增13项评价指标,重点评价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服务质量、风险管控等情况,推动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发挥增信作用。根据评价结果兑现风险补偿、补贴、奖励等政策。
三是防范融资担保机构风险。完善融资担保风控制度,逐户核查公司治理情况。定期报送担保业务数据,开展现场检查,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深化与省级担保机构合作,支持辖区担保机构加入省级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持续扩大政银担业务规模。
四是加大代偿清收工作力度。强化司法追偿,加快推动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案件办理。压实融资担保机构主体责任,通过资产转让、非诉讼清收等方式,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指导融资担保机构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推进呆账核销。
四、规范资产管理,推动行政事业资产提质增效
一是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资基础管理工作力度。强化制度执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程序。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资产管理政策业务水平。持续推进专项整治问题整改。
二是进一步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加强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可从政府公物仓调剂的一律不得新购。顺利完成预算一体化资产管理模块与会计核算模块对接,构建全链条闭环资产管理体系。推进低效无效资产处置。
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快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进度。市政府专题会议调度推进不动产权属登记和经营性资产摸底工作。分类梳理未办证房产,逐项明确解决路径,多渠道收集原始资料,积极推进不动产权属登记。持续做好经营性资产划转工作。
四是推进政府公物仓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制定发布政府公物仓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资产入仓、调剂、退仓管理,推进国有资产统筹整合、共享公用。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公物仓资产调剂使用,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利用。
五、加大执法力度,提升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水平
一是加大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卫片执法检查,2024年未出现一宗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违法“大图斑”问题。开展存量违法问题整改攻坚行动,全面梳理存量问题清单,组织县区逐图斑制定整改措施。
二是正确处理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科学有序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有序推进乡镇、村庄规划编审工作。开展工业项目“四证齐发”改革,助力企业拿地即开工。推动完成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工作。
三是加快自然资源转资产进程。出台《蚌埠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编制《林业碳票项目方法学》,计划发行怀远四方湖湿地碳票。印发《蚌埠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全面摸清资产实物量,核算价值量,厘清使用权情况。探索用水权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