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市2025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就审议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积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意见
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明确以法治护航美丽蚌埠建设要求。持续做好《法典》宣传贯彻工作,坚持依法治污,把《法典》刚性规定贯穿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过程,统筹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法制化治理赋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普法宣传,依托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发布《致企业一封信》,动员引导全市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学习《法典》核心要义、履行法定职责、守法合规经营。持续动态更新《法典》解读、政策要义、典型案例等系列内容,同时结合“六五环境日”走进工业园区,面向企业开展宣讲培训,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关于“紧盯绿色低碳发展目标,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稳步提升清洁能源供给与消费比重”的意见
一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准入关口,认真执行《安徽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试行)》,严格落实拟建“两高”项目联合评估论证工作机制,聚焦产业政策、能耗、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开展协同审核,强化源头管控。持续开展全市“两高”项目排查整治,梳理更新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台账。目前,全市存量项目11个,在建项目1个。
二是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编制《蚌埠市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实施方案》,构建全域新型能源发展体系。对风光项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现有在建大型风光项目4个、总投资13亿元。风电军评取得阶段性突破,3个项目完成军事影响评价。规范光伏全流程管理,统筹储能项目库管理。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新增6.63万千瓦(较2025年底),累计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401.37万千瓦,比2025年底增长1.68%。全市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储粮烘干设备燃煤设施已全部淘汰或实行清洁能源替代,市辖区基本实现民用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基本实现禁燃区内无煤化。
三是推进工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抓实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印发《2026年蚌埠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创建实施计划》,组织80余家企业开展市级绿色工厂申报实操培训,对64家企业进行上门评估辅导。截至6月,全市累计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23家、省级55家、市级82家,建成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1个。开展企业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精准挖掘企业节能降碳潜力。上半年,完成年度节能诊断企业需求征集、整理上报与对接工作,服务企业34家,预计新增节能建议40项以上。常态化开展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围绕高耗能行业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目前,对33家重点耗能企业年度书面节能监察正在进行中。同步推进高耗能机电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列入本次整治清单企业共130家。加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截至6月底,已连续6个季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实现下降,连续15个季度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实现下降。
(三)关于“持续推进排污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意见
一是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完善排污权政府储备库出让工作流程,建立1个市级、9个县(区)级排污权政府储备库,完成5个县(区)政府储备库储备量核准认定,建立排污权交易前端引导、指标需求摸排、供需快速响应工作机制,精简优化审批环节,提高运行效率,精准保障重点项目排污权指标需求,助力项目顺利落地投产。2026年以来,全市累计组织完成政府储备库出让12次,二级市场交易4笔,交易总金额约57.43万元,创造财政非税收入约47.71万元。
二是常态化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已督促全市5家发电行业重点控排企业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要求,按月审核发电企业碳排放月度存证数据,常态化指导重点排放单位规范开展配额清缴、年度履约等工作,加强全市发电企业履约风险管理。
(四)关于“加快构建绿色高效运输体系,切实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取得实效”的意见
深入实施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着力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鼓励淘汰更新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持续推进新能源营运货车、公交车更新工作。2026年以来,争取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1.86亿元,资金争取量位居全省第一;争取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资金422万元,全市新能源公交车占比99.5%。稳步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正在推进蚌埠铁路物流基地铁路专用线及联运附属设施、蚌埠国家高新区淮河港口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已储备临港产业园综合货运中心、沫河口化工园、固镇经开区等铁路专用线项目并纳入蚌埠市铁路网规划。积极推进大宗货物“公转水”。充分发挥我市淮河资源优势,推进淮河干线航道养护,畅通蚌埠至洪泽湖、长江干线水运通道,稳步实施怀洪新河复航工程,拓展县域水运覆盖范围。依托蚌埠港综合枢纽优势,加快蚌埠港内河集装箱航线,升级蚌埠—长三角内河港口直达水运通道,工业制成品、原材料采用水路运输,有效减少干线公路货车流量,源头消减污染物排放。
二、关于“聚焦关键指标短板弱项,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办理情况
(一)印发并实施《蚌埠市2026年一季度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实施方案》《2026年夏季蚌埠市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五控”措施,强化PM2.5与臭氧污染协同管控,开展VOCS低效失效大气治理设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强化日常管控与应急响应,防范日间高温时段臭氧污染。从严整治建筑工地、砂石物料堆场扬尘污染,对反复出现问题的工地,落实专班包保,综合运用约谈问责、移交处罚等举措,倒逼责任落地。上半年,已完成砂石物料堆场问题整改85处、工地扬尘问题332个,约谈8家企业,移交处罚7次。常态化推进餐饮油烟管控,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开展上门宣传,引导餐饮场所选规范安装、使用、维护餐饮油烟净化设施。上半年,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次,累计巡查餐饮单位6520家次,完成餐饮油烟问题整改167件,督导餐饮单位清洗油烟净化设施6876次,确保油烟净化设施稳定规范运行。从严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春节期间未出现因烟花爆竹燃放引起的重污染天。严格管控秸秆禁烧,搭建包保与智能监控体系,持续全面提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截至7月22日,全市PM2.5浓度37.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7.4%;优良天数比率64.5%,同比增加2.9个百分点。
(二)聚焦芡河湖、沱湖等国省控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加强溯源排查,开展精准帮扶。通过实地现场巡查、水质数据分析、溯源研判等方式,找准断面超标症结,厘清污染成因,扎实推进水质超标问题攻坚整治。进一步巩固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对1544个入河排污口每年按不低于5%比例开展抽测,对已审批排污口每半年开展一次全覆盖监测,防止整治后再反弹。同时,按照新颁布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流程。加快老城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与雨污分流建设,正在推进实施淮上片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及淮河以南片区排水管网排查检测、禹会区城区污水设施提升等项目,对重点区域进行雨污分流及管网检测改造,完成新建修复管网14.5公里。目前市城区住宅小区已完成雨污管网综合改造并竣工验收,实现雨污分流。上半年,市区4座污水处理厂BOD平均进水浓度达123.25毫克/升,高于省定目标(100毫克/升)。
(三)持续推进八一化工、中实化学、佰仕化工等3个腾退地块和华润涂料土1个疑似污染地块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工作。目前,八一化工、中实化学2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调工作已完成,正在修改详调报告;佰仕化工地块已完成初调和监督性检测工作,禹会区已对该企业未进行土壤调查的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下发处罚决定书。疑似污染地块华润涂料已于2026年5月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禹会区对该企业未进行土壤初调的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三、关于“补齐农村生态环境短板,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完善配套管网,建立专业化运维与监管机制,杜绝‘建而不用、运行低效’”的意见
扎实推进农村污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已将全市50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49个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纳入环境日常监管清单,定期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情况,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目前,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已全部完成,需要整改的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整改205个,正在推进剩余7个设施整改,预计年底前能够完成。全市已完成46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治理率达50.55%。
(二)关于“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统筹截污纳管、清淤疏浚与生态修复,提升水体自净能力”的意见
一是深化部门协同联动。统筹市农业农村、市生态环境等部门力量,联合开展乡村河湖库管护专项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水环境突出问题14处,建立问题台账,逐项落实整改闭环,持续净化农村水生态环境。
二是实施农村黑臭水体三年行动。建立年度任务清单,分类指导各县、区综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措施,系统治理农村黑臭水体。目前,全市280个(三年行动计划治理任务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已完成治理275个,正在推进剩余5个任务,预计2026年底能够实现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并动态清零的目标。
三是持续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对于已完成整治的水体,鼓励社会资本和村民通过认领、承包等方式,开展水体适度种养殖等资源化利用工作,有效破解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无人管、没钱治”难题,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同时,压实常态化管护责任,实现水体常态清洁、长效清澈。同时,推广“以用促治、以管促治”治理模式,推动农村闲置水体合理适度利用。
(三)关于“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管,规范规模化养殖场治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意见
一是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印发《畜牧业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针对养殖场户污染防治和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组织各县、区开展排查整治,发现规模场养殖污染问题3个、规下养殖污染问题37个。目前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已督促相关养殖场(户)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同时,加强技术指导与日常监管,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二是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增效,大力推广“农业防治+高效低毒化学农药+生物农药+理化诱控集”为一体的绿色综合防治措施,积极推广农膜回收利用新技术,建立农膜分类利用制度,加强农膜重点区域田间收集设施建设,示范推广可降解地膜、加厚地膜,确保全市农膜处置率达到85%以上。
四、关于“完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提升园区保障水平”的办理情况
(一)加快补齐园区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目前,龙子湖区高铁工贸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已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完成入河排污口行政许可事项,正在开工建设,预计2027年6月完工。淮上区三污三期工业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正在开展规划、排污口论证及环评等前期方案的编制及报批,预计2027年底完工。怀远县经开区持续推进污水管网暗改明工程,今年已完成沿长盛大道下穿京台高速污水管道改造工作并正式投入使用,将壹石通公司原先输送至第一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每天稳定在8000吨以上)现输送至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有效解决第一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问题。
(二)持续推进园区燃气设施建设。全市共完成园区燃气管道铺设50余公里,投资3000余万,做到园区天然气管网全覆盖,全面满足市区现有入园企业生产用气需求,有效提升园区能源供给稳定性与安全保障能力。固镇县园区新建蒸汽管网4公里,燃气管线开展精准GIS定位,明确管线走向,为后续新建各类燃气设备设施提供稳定保障。五河县园区主管网已全部覆盖。怀远经济开发区已建成中压燃气管道20公里,下游用气企业35家,燃气管网已覆盖高速以东园区全路段,预计下半年能完成高速以西铺设燃气管网5公里,覆盖园区全路段。
市经开区集中供热问题已于2026年1月通过省级层面整改验收,目前供热管网项目正在建设中。
五、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办理情况
一是宣传引导氛围日益浓厚。指导各县、区在户外广告大屏、店招字幕屏滚动播放播放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图片和视频,广泛发放告知书、承诺书、宣传册。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积极参与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上半年累计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89场次。
二是全链条分类体系初步建立。前端覆盖广泛。目前,市城区垃圾分类设施已覆盖24个街道、131个社区,890个小区,共建有垃圾分类投放亭(房)1095处。中端转运高效。实行“桶装车载、日产日清”,建成3座日转运能力各500吨的大型转运中心,形成“大站为主、小站为辅”格局。厨余垃圾建立“专人专车专线、换桶直运”的密闭收运体系,设置11条收运路线,配备14台专用车辆,与3582家餐饮单位签订收运协议。终端处置完备。目前三县六区共4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座餐厨垃圾处置厂,全市登记各类再生资源企业366家,处理能力与分类产生量基本匹配。
三是部门合力持续增强。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要求,推动党政机关率先实施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推进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建设。市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推动限塑减塑、“光盘行动”,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妇联等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积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营造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统筹推进美丽蚌埠建设。编制并印发美丽蚌埠建设“十五五”规划和各领域实施方案,系统实施“十五五”时期美丽蚌埠建设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和重大工程。积极融入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抢抓“美丽系列”建设政策机遇,主动谋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生态环境资金支持,深入实施美丽蓝天项目,继续申请2027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省级美丽河湖治理项目,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动美丽蚌埠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是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聚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狠抓臭氧和秋冬季污染管控。深化VOCS综合治理与源头替代,细化涉气减排清单、实行月度调度。常态化开展治污设施排查整改、“散乱污”动态整治,从严管控高污染燃料、餐饮油烟、施工扬尘,推进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针对沱湖、芡河湖等重点断面,推动五河县、怀远县系统开展溯源排查整治,谋划水环境提升项目。推动完成淮河和茨淮新河美丽河湖建设建成评估工作。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加快补齐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推动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快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深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加强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强化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规范粪污收集、贮存,加强资源化利用。系统治理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并动态清零的目标。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对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力度,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
三是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攻坚,发挥市环委办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调度、推动排查、督促整改,合理攻坚跨领域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抓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委常态化暗访发现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形成整改闭环,严防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动态更新“一本账”,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动态清零。
四是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持续深化产业、能源、交通领域低碳转型,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推动玻璃、化工等传统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持续抓好高新区国家及省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推动省级零碳园区试点建设。强化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环评保障服务,严把准入关,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优先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扎实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源头减污降碳和产业升级。
五是持续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围绕“一废一库一品一重”、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推进化工园区“三级”应急防控体系建设,督促重点企业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加强应急物资保障,逐步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施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健全环境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坚决防范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