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检察院自收到《关于市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下称《审议意见》)后,立即组织学习、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落实整改,目前各项整改任务均已完成并取得实效。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站位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成立了由检察长牵头抓总、分管副检察长统筹调度、各业务部门具体落实、法律政策研究室检查督促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院参照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坚持领导带头、靠前指挥,专班负责、群策群力。全市两级院形成上下一盘棋、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2.高位精细部署。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审议意见》,深刻反思、深入剖析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问题清单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检察建议工作报告意见的整改方案》(下称《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措施、时限等,清单化、闭环式部署整改工作。各县区院自觉对号入座,梳理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方案,列出任务清单、层层压实责任。
3.及时推进整改。市检察院及时召开全市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审议意见》和《整改方案》,督促各县区院和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落实落细整改举措。各县区院将整改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倒排工期、序时推进、扎实整改。整改中期,市检察院再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审议工作进展情况,检验分析已完成任务,督办催办未完成任务,并向全市通报。
4.跟进督促指导。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对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方向作出明确指示,指导完善、优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步骤不乱。分管副检察长带队前往部分县区院调研督导,对落实整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检查,掌握各院推进情况。市检察院落实《审议意见》的工作信息多次被《安徽法治报》、省检察院工作动态转载。
二、逐项落实举措,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检察建议
全市两级院坚持提高站位、扛起主体责任,针对《审议意见》中提出的三个方面审议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一)对“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职能作用”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1.关于“个别检察人员未能认识到检察建议的重要作用,站位不高、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全市两级院分别通过党组会、检委会、院务会、理论中心组会等形式,加强对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等文件的集体学习,引导检察干警深刻认识、准确理解检察建议这一法律监督手段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完善机制、压实责任。市检察院相继建立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审核机制,明确业务部门负责人履行对检察建议文书的监督职责,分管副检察长对一般检察建议进行实质性审查,检察长、检委会对社会治理和再审检察建议履行审核职责。适时下发工作提示单,上下联动开展检察建议案卡巡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督促两级院承办检察官落实调查办理职责,强化调查核实、审核制发、督促落实等各环节把关。
2.关于“部分被监督单位对检察建议重视不够,未回复未采纳的检察建议比较集中”(交办问题1)的整改情况
一是打造宣传矩阵。全市两级院灵活运用“六个一”(一次理论宣讲、一次座谈交流、一次政策解读、一次理论测试、一次专题活动、一个宣传专栏)形式,对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做法成效、典型案例开展广泛宣传,促进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充分认识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功能属性和作用,切实提升对检察建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五河县院、淮上区院自制微信H5图文,向被建议单位推送《决议》内容;龙子湖、蚌山区院分别借助街道“枫桥检察室”、社区“检察副书记”等平台开展检察建议宣传,共同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同感。
二是广泛争取共识。全市两级院在送达检察建议书时,充分释明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提高被建议单位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禹会区院、怀远县院分别由领导带队,先后前往属地法院、公安等机关,以座谈交流形式开展检察建议理论宣讲,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努力达成思想共识。固镇县院、禹会区院与属地法院探索开展再审检察建议调解机制,主动与法院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交流认识、统一意见。两级院对于2021-2023年未回复、未采纳的22件检察建议跟进监督,已推动完成整改16件,其余6件通过提请上级院监督等方式持续推进整改落实。
三是主动宣告送达。自审议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两级院共组织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11件次,进一步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协作配合、密切联动,也倒逼被建议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及时回复反馈。主动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见证市检察院、怀远县院、禹会区院公开宣告送达的4件检察建议,经走访确认,被建议单位均依据对策建议有效正确实施、切实加以整改。
四是凝聚监督合力。针对被建议单位不愿回复或回复落实确有困难的,采取会商、磋商等形式了解情况,并主动借助党委、人大力量研究解决。如怀远县院针对某单位不回复关于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检察建议的问题,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领导、相关行政单位负责人等40余人共同论证强制医疗深层次监督,并将检察建议抄送市委政法委、市卫健委等部门,引起市委高度重视,推动解决了我市肇事肇祸类精神障碍患者收治难问题。
(二)对“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检察建议制发质量”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1.关于“少数工作人员未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开展深入调查核实,导致检察建议公式化、表面化”(交办问题2)的整改情况
一是突出实战实训。市检察院坚持以赛促学、以学促进,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大比武”竞赛活动,组织全市34名干警针对我市实际发生案件现场制作检察建议,并邀请省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高校专家等现场点评,对获评优秀的检察建议书进行汇报展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提升检察干警文书制作的能力水平,相关做法获得了上级部门的认可及社会媒体的关注。
二是做深调查核实。督促两级院承办检察官以提高检察建议质量为出发点,充分运用走访谈话、现场勘验、查询取证、司法鉴定等措施深入调查核实,精准查找问题,结合实际提出针对性、可行性对策建议。如龙子湖区院就完善无障碍设施制发检察建议前开展实质性审查,邀请残疾人代表联合走访,组织专业人员现场勘验无障碍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确保把问题“搞准”、把建议“写实”。蚌山区院在办理某生物科技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时,主动通过询问证人、调取银行资金流水等方式查明虚假诉讼事实,制发再审检察建议推动改判6件民事案件。
2.关于“在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领域,与相关部门沟通不及时、不主动,部分检察建议专业化欠缺”(交办问题3)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公开听证。全市两级院在深入实际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主动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交流,2024年共召开公开听证55次,邀请被建议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共同参与听证,详细了解行业规范、法律规定等,找准问题核心、促进问题整改。蚌山区院就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组织公开听证,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参与见证,有效督促被建议单位主动整改;在实地回访确认整改成效后,依法终结审查;后续跟进监督,确保问题不反弹。
二是引入专家论证。针对食药、交通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域,注重发挥专家人才作用,积极邀请专家学者、被建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资深人员进行全面论证,提高检察建议的指导性、专业性、权威性。淮上区院聘任文物保护领域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在制发检察建议前充分征求意见,提高检察建议专业程度。龙子湖区院面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新领域问题,举行专家论证会,主动咨询法学教授、其他司法机关专业人员的意见,确保指出问题、提出对策符合专业水准。
三是转化代表建议。全市两级院持续健全完善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把具有典型性的代表建议转化为检察建议,对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提出诉讼,强力推动社会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如怀远县院针对人大代表反映的北淝河围垦养殖、阻碍行洪安全问题,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后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法院审理期间,被建议单位采取整改措施依法履行职责,公益诉讼目的得以实现,检察机关依法建议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3.关于“市检察院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占比较少,‘三个统一’效果不够理想”(交办问题4)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示范引领。全市两级院高度重视、充分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双审核”“联动审核”机制,由本级院业务条线和研究室部门同步审查制发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由上级院对口条线和研究室部门联动开展备案审查,推动质效提升。市检察院针对我市群众关注度高、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于年初制定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选题计划和目标,2024年共制发8件高质量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占全市同类检察建议制发数9.2%,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
二是注重整改实效。全市两级院充分履行跟进监督、接续监督职能,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后,确定专人持续跟踪问效。在收到回复整改情况后,与被建议单位共同开展现场回访,推动实现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如市检察院就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向某单位制发的检察建议,在收到回复采纳后立即开展现场回访,了解到该单位以“五个一”活动为主线全面整改,目前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已在业务系统诊断界面增加强制报告弹窗提醒功能。
(三)对“强化跟踪监督,着力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力度”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1.关于“部分检察人员对被建议单位落实整改情况掌握不够,跟踪问效不够有力”(交办问题5)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跟进监督。全市两级院持续健全完善检察建议跟踪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办理单位和人员的主体责任,对制发的检察建议实行案卡巡查和动态跟踪,督促、支持、帮助被监督单位落实检察建议。常态化开展检察建议案卡巡查,对已回复检察建议的整改完成情况重点巡查,对怠于跟进监督情况通报到人、立行立改。督促承办检察官积极采取跟踪回访、座谈交流等方式,监督被建议单位及时回复落实、加强整改。2024年,全市共制发再审检察建议33件,已推动31件案件启动再审,另外2件民事再审检察建议,1件正等待相关刑事案件判决结果,1件已提请抗诉;共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85件,除4件未到期外均已采纳,回复整改率达95.4%,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审前得到解决,对于13件整改不到位问题已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二是认真组织“回头看”。为确保被建议单位真整改、整改有实效,全市两级院坚持一督到底,采取电话回访、明察暗访等形式检验整改成效,形成工作闭环。2024年,全市共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608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7件、其他检察建议38件,除1件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未到期外,其他回复、采纳率均为100%。对于已收到回复采纳且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检察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开展“回头看”205次,实地检验落实效果。如龙子湖区院就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制发检察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回头看”,监督被建议单位重新办理健康证,推动主管部门开展全市健康证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医疗机构3家,出台《蚌埠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管理办法》。
三是积极适用抄送模式。对于违法情形具有典型性、所涉事项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案件,检察机关积极抄送同级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25件次,依法开展协同监督,提升监督刚性。蚌山区院建立检察建议向人大常委会常态化备案机制,2024年向区人大常委会备案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6件,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检察建议司法活动25人次,有力提升了被建议单位的重视程度。禹会区院针对乡镇政府执法不专、不会等问题,将检察建议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并与依法治区办共同前往乡镇政府开展跟踪督促工作,推动该政府组建了综合执法队及时履行执法权。
2.关于“检察建议的监督手段和监督形式质效有待提升,存在“大量发、重复发”的工作现状”(交办问题6)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科技赋能。全市两级院积极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收集线索、类案研判、智能分析,开展规模化、智能化办案。全年共创建监督模型40个,发现线索389件,制发检察建议345件,其中2件案例分别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典型案例,检察建议监督质效得到提升。如五河县院在办理非法采用地下水从事经营活动的案件中,应用数据模型核查用电量与用水量不匹配的情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所有违规取用地下水商户进行行政处罚。
二是加强案件管理。市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工作要求,依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统管工作办法》加强统管职责,推行反向审视工作办法,建立检察官案件质量档案,引导各县区院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的内部监督和分析研判,强化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有效避免了“重复发”“大量发”等负面现象。2024年,全市两级院坚持“质量第一、必要审慎”的原则,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051件,实现了“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
三是狠抓类案监督。全市两级院注重透过案件背后的发案原因,找准类案风险点,从制度机制上找漏洞,从可整改、能见效的角度入手,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类案监督效能,在减少案件数量的同时实现案件质量有效提升。如市检察院针对醉酒危险驾驶定罪标准发生变化,醉驾人员不构成犯罪被不起诉也未受到行政处罚的,通过制发1件类案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完善相关规定,对数百件同类案件重新处理。固镇县院排查出法定代表人不适格的问题公司9家,依法制发1件类案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加强对同类问题公司任职资格的监管。
3.关于“检察建议考核指标体系尚未真正建立,考核结果没有实际运用”(交办问题7)的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改进评价方式。市检察院坚持结果导向,自最高检对考核工作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即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部署后,主动与市委平安办、市委依法治市办沟通协调,建议市级层面考核由检察建议“回复率”向“办结率”转变。及时调整对下评价方式,突出对案件质量、质效的评价指标,以最新司法责任制相关规定作为硬性兜底,实现将检察建议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由“办理”向“办复”和“解决实际问题”转变。
二是突出正向激励作用。市检察院强化结果运用,树立争先创优、注重实绩的正面引导,每季度开展全市检察建议文书评选活动,将评选出的优秀检察建议在全市宣传公示并呈报上级院参评,以表彰先进、激励后进。龙子湖区院和五河、怀远县院分别在本院范围内开展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活动,同步提升检察建议文书质量。2024年,全市分别有1件再审检察建议获评全国优秀,1件纠正违法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另有1件针对“园中园、厂中厂”乱象治理的优秀检察建议已被省检察院向最高检推送。
三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全市两级院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检察建议案件质量评查、检查,就发现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整改,严厉杜绝脱离司法办案、超越履职边界、代行行政职权等情形。市检察院在对全市各类检察建议案件进行随机抽查,对检察建议书和调查终结报告等进行重点评查后,均未发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实体方面问题,在制发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瑕疵问题平均数也低于全市9.7个百分点。
三、做好总结提升,高标准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本次贯彻落实《审议意见》的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与上级院的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审议工作为契机,持续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建议工作,以高质量检察建议和高质效法律监督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1.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持续学习检察建议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深化新时代检察监督理念,充分认识检察建议在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更好更快实现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丰富检察建议的宣传形式和内容,提高全社会共识。常态化开展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活动,营造比学赶超、制发高质量检察建议的浓厚氛围。
2.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充分发挥市检察院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提升检察建议工作水平,促进检察建议有效落实。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案卡巡查工作,以程序规范推动提质增效,让检察工作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公开宣告送达、“回头看”、“检察建议+抄送”工作,将党委、人大和社会监督融入检察监督,促进“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3.进一步优化监督结构。优化调整检察建议的办案结构,适当降低纠正违法、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数量占比,注重对根本性、深层次问题开展类案监督;更加突出再审、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监督整改实效,以结果为导向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良性沟通,严守履职边界,积极争取共识。加强自身案件管理和素能提升,提高检察建议的准确性和专业性,以高质量促进强监督。注重科技赋能,积极运用法律监督模型主动发现案源,保持办案规模,提高监督质效。
特此报告。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