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7 16:19 来源:蚌埠人大 点击数: 字体:【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部署审议意见办理情况,逐条逐项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现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关于“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仍较薄弱”问题的整改办理情况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主题教育重要内容,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编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手册、邀请法学专家讲座、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蚌埠建设专题培训班、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示范宣讲、示范培训、示范学习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常态化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制定《蚌埠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清单》《落实〈全省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任务分工》,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紧抓“关键少数”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培养,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及其工作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全覆盖,187名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316名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以“述法+问政+点评+测评+督察”倒逼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加强法规规章贯彻实施。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的决定》,推进地方性法规、规章有效实施。加强培训学习解读,将《蚌埠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印发《蚌埠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从市场、产业、政务、法治环境推进条例落细落实。印发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年度任务清单,发挥“千企万众评科长”示范效应,倒逼提升依法为企服务水平。出台《蚌埠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办法》推动《蚌埠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通过媒体网站、发放单行本等“线上+线下”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在《蚌埠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过程中,“普法宣传+提示承诺+现场执法+专项整治+检查督导”推动电动自动车全链条监管。印发《住宅小区毁绿占绿、私搭乱建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城市违法建设整治消除安全隐患专项行动》配套方案,多举措推进《蚌埠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落地见效。

推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将提升依法行政质效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督察,注重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全市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方案》,清单+整治+监督”解决涉企违规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召开府院联动合力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每月通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2024年,行政诉讼败诉率为15.27%,同比下降3.35个百分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23.40%,同比提高1.09个百分点。

(二)关于“法治队伍建设任重道远,审核把关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办理情况.

加强内部法制机构建设。针对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法制机构存在的问题,印发《关于开展法制机构建设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理顺内部业务机构与法制机构职责关系,完善机构设置,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审核把关作用。各行政执法部门高度重视内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沟通协调市委编办推进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优化职权配置,确保合理合法。

加快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开展公职律师工作调研,全面摸排分析党政机关公职律师问题现状,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印发《贯彻落实〈安徽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公职律师履职任务、履职方式、考核评价、执业保障,将各单位公职律师覆盖率、发挥作用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定期对全市党政机关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人员统计梳理,及时调度提升公职律师覆盖率,针对个别单位推进缓慢问题,印发工作提醒函,要求其通过招录、遴选、聘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或鼓励、支持在职人员参加法考等方式加快落实。2024年,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公职律师覆盖率80%,同比提升19%,全市公职律师参与涉法事务19220件。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外聘法律顾问的备案、推荐、指导和监督,按照“业务相近、发挥专长”原则,严把外聘法律顾问政治关、业务关、品行关。充实调整以法律顾问为主的法学法律人才专家库,更好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在全省率先出台《市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市政府有关会议工作办法》,规定法律顾问全面列席市政府有关会议,参与各类议题审查,会议召开前一日内将议题材料交由列席会议法律顾问,充分保障决策事项法律论证时间。

(三)关于“执法人员能力需要增强,规范化执法整体水平亟待提高”问题的整改办理情况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公布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按照《安徽省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指引(试行)》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和认定,增强行政执法人员证据意程序意识、调查取证能力。规范全市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梳理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领域常用行政执法文书80种,动态调整4种行政处罚文书,通过电子送达模式有效避免文书送达不及时。采取“自查自评+初评抽查+集中评查”方式开展2024年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评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开展府院府检联席会议,搭建“2+X”行政争议磋商平台,推动发挥府院府检联动效能,倒副行政执法规范。2024年,承办司法建议8件,回复率100%,采纳率100%,承办检察建议613件,回复率100%,采纳率100%

深推综合执法改革。开展乡街赋权评估事项调研,全面了解乡街赋权事项承接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应急消防、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专业技术性强、基层无力承接事项,移出指导目录111项,对无管理对象的乡镇调出赋权指导目录基本盘事项22项。全市77个乡街全部成立综合执法队,在15个乡街开展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制定乡街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取证等执法文书样式869份,研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云平台,组织参加“全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市1603名人员取得乡街综合执法资格,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法律素养。

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印发《蚌埠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任务清单》,细化“体制机制、制度体系、监督职能、工作保障”44项具体内容,市、县(区)启用“行政执法监督局”印章。印发《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监督渠道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清单+整治+监督”推动解决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执法领域9个具体问题。聚焦投诉重难点领域,以工作函告、督查督办、电话回访等方式促进依法规范高效办理投诉举报。落实《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指导意见的任务清单》,对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开展罚款制定实施执法监督。

(四)关于“行政复议工作协调不够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合力尚未完全形成”问题的整改办理情况

加强指导监督。推进行政复议受理前、审理中、决定后相衔接“一揽子”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将沟通协调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对经审查合法合理行政行为,指导或会同行政机关做好申请人释法说理工作,主动调解和解,实现案结事了。全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272件,调解和解309件,调解和解率24.29%,对经审查存在问题的行政行为,通过现场反馈、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风险提示单、督办执行等方式责令被复议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4件、行政复议风险提示单1件。

强化督察考核。将行政复议工作情况、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行政复议文书执行情况纳入法治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将行政复议纠错情况纳入全市“千企万众评科长”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行政复议+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将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复议文书情况通报市纪委监委,监督被复议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形成合力。2024年,我市共收行政复议案件1499件,连续两年成倍增长,行政复议后案结事了率85.77%,居全省前列,复议诉讼比2.331,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数量同比下降20.52%,信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8.23%,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明显。

(五)关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不够规范,类案问题分析研判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办理情况

加快中止案件办理。2023年之前53件中止案件梳理分析,复调联动,恢复办理,现已审结10件,另有8件近期审结。2024年中止6件,主要因为案件涉及行政行为发生时间较久,事实调查困难,对部分法律适用存在争议,需要与有关部门沟通。

提升行政复议质效。开展全市行政复议案卷质量评查,找准问题靶向,以评促改。全市2023年已办结的80件行政复议案件中优良案卷占98.32%,对行政复议办理程序、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行政复议文书制作案卷装订归档等方面问题进行通报整改。某公司不服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获评全省优秀行政复议法律文书三等奖。对于行政复议类案共性问题,5次邀请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法官分析研判,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反馈行政机关规范完善,推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治理。对于苗头型案件类型及可能存在的法律及社会稳定风险,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了解情况,指导行政机关妥善应对处置。对于公安类案件,分析高发案件类型,指导公安部门规范执法程序,统一证据标准和处罚尺度。对于职业打假案件,赴基层开展调研,组织市场监管部门研判,推进形成统一裁判尺度。

(六)关于“行政复议阵地建设存在短板,工作高标准规范化开展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办理情况

增强行政复议人员力量。将持有法律执业资格证的司法行政人员充实到行政复议岗位,选调、交流2名工作人员从事行政复议工作,保证办案力量,确保队伍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置增加行政复议助理人员,承担事务性工作,一定程度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加强行政复议阵地建设。建成并投入使用市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充分发挥接待室、审理室、听证室、档案室等功能设施作用,以规范化办案场所建设促进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围绕行政复议各环节流程,配套张贴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与送达等事项清单、程序和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听取意见、调解、听证等配套机制。依托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实现行政复议网上申请。

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将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纳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重点和“八五”普法重点宣传内容,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重要内容。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在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和信访接待中心设置行政复议接待点,印发行政复议指南宣传册,提高行政复议社会知晓度,引导行政争议优先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化解,充分体现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二、下步打算

市政府虽已全面整改,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我们将采取有力举施进一步加以改进。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学、讲、述、考”一体化促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巩固深化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推进《蚌埠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圆满收官,推动县区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均衡、协调发展。

二是有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落实《全省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方案》,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的决定》,科学编制政府立法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管;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覆盖;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各类决策事项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决策质效。

三是持续提高行政复议质效。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出台激励机制,吸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同志充实复议岗位。修订《蚌埠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重新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建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制度。注重把复议案件调查取证、调解和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增加听证审理数量,坚持行政复议有错必纠,及时反馈行政机关并督促整改,监督被复议行政机关直面申请人诉求,穿透式发现源头矛盾点,一揽子解决衍生矛盾。发挥府院府检联动作用,探索共同化解行政争议具体措施,加强个案协调,避免矛盾纠纷在司法程序中反复回转。开展法治督察,加强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强化过错责任追究,倒逼各级行政机关压实源头治理责任。

四是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对标沪苏浙,深入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重点行动,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全链条贯通发力,为我市创优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支撑和服务。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