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大常委会根据2025年监督工作安排,拟于2025年8月份开展《蚌埠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蚌埠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情况:
1、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情况。包括:市、县(区)人民政府职责落实情况,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落实情况,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职责落实情况,居家养老服务宣传工作情况等。
2、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包括: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完善各类公共建筑和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推进居住环境适老化改造;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情况。
3、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情况。包括: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情况,建立全市统一的老年人护理需求评估制度推进情况,基层医疗机构为本市六十五周岁以上居家老年人服务供给情况,完善基层医疗服务网络推进情况,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等。
4、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居家养老服务基层队伍建设情况,居家养老护理相关职业工种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相关情况,开展养老护理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和居家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情况,相关志愿服务组织扶持发展情况。
5、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管理情况。包括:健全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情况,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情况;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发挥相关政府部门在养老服务监管中的职能,强化居家养老服务监管等情况。
6、居家养老服务其他方面的情况。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反映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26日
联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
联系电话:3122966
邮 箱:bbrdshjsgw@163.com
条例原文:《蚌埠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