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根据组织安排,冯中元请求辞去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冯中元辞去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