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郭菲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陈彬彬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张家敏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施伟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