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常言龙请求辞去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常言龙辞去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