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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李小峰为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6年9月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6-09-04 16:58 来源:蚌埠人大 作者:蚌埠市人大 点击数: 字体:【  

鉴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空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小峰为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