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5-04-29 15:59 来源:蚌埠人大 作者:蚌埠市人大 点击数: 字体:【  

428日至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倪建胜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常言龙、冯中元、汪若怀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葛锐,副市长熊言松,市政府秘书长刘宗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高仁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瑞华,市监委、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蚌埠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蚌埠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审计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及市公安局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倪建胜指出,要着力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着力推动《蚌埠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效实施,持续完善医疗废物处置体系建设,加强医废管理信息化建设,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筑牢环境安全防线,保障医废处置安全高效。

倪建胜强调,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和防控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持续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推动政府科学举债和项目有效实施。要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不断完善深化审计成果应用机制,加强跟踪指导、督促检查,全面推动审计查出问题销号清零。

倪建胜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县区人大及人大代表,要立足人大职责定位和本职岗位,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精准发力、务求实效,奋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