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7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高萍的带领下,于4月上旬对我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一行实地视察了固镇县新马桥镇人影标准化作业点、任桥镇绿色家园家庭农场气象为农服务示范点、怀远县气象局、蚌埠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蚌埠多普勒天气雷达站等。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气象局及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气象局关于《条例》实施情况汇报,检查组成员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条例》的基本情况
(一)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近年来,市政府建立了有关组织机构,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了与市政府应急办、民政、农林、环保、城建、交通等20多个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相继出台了蚌埠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蚌埠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积极落实支持气象事业发展有关政策,2010年以来,市县财政共投入气象项目建设资金3000余万元,市县气象台站均进行了改扩建,气象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二)积极开展《条例》宣传。自《条例》施行以来,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采取发放《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手册、悬挂条幅、设立展牌、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2010年以来,市、县气象局组织宣传活动百余次,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怀远县还建立了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开展气象知识普及教育。
(三)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 建成了由卫星地面接收站、多普勒天气雷达站、4个国家级全要素自动气象站、4个GPS/MET水汽观测站、69个多要素区域气象自动站、6个农田小气候观测站等观测系统组成的全天候、多要素、高分辨率的气象综合监测网。启动了安徽省首个飞机人工增雨作业蚌埠基地项目建设,正积极争取列为国家级中部六省飞机作业基地之一。建成了精细化、客观化、专业化的天气预报业务系统,气象要素预报精细到乡镇,常规要素预报时效达7天。短期天气预报、气象灾害短临预警技术得到进一步提升,2010年以来,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上升到90.7%,平均提高了3.2%,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时效提高了10-15分钟。
(四)着力推进气象综合服务。大力开展决策气象服务、公共气象和专业气象服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全市人工增雨标准化作业点18个。2010年以来共开展人工增雨作业52次,发射人工增雨火箭弹千余枚。在春播春管、“三夏”、汛期和秋收秋种等关键时节,每年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呈送气象信息、服务专报等材料200多期。进一步拓展专业专项气象服务领域,与交通部门建立应急联动减少恶劣气象条件引发的交通事故,与环保部门开展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服务,与建委联合开展强降雨条件下城市防涝气象服务。开展了市民休闲出行生活指数气象服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气象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有待加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气象事业在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还不够到位,贯彻落实《条例》的意识不强。公众对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比较缺乏,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差,应对能力比较弱。缺少市级气象科普教育设施、场馆,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力度有待加强。
(二)组织机制作用不能有效发挥。部门联动机制的作用没有较好发挥,部门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还不够顺畅。县级以下气象防灾减灾业务技术人员编制不足,对基层气象信息员缺乏有效的组织管理手段,气象信息员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完善。
(三)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意识有待加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落实不到位,几个国家级气象观测站,在城市建设发展中,因探测环境保护不力,而不得不多次搬迁,造成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浪费,使得气象观测资料质量受到较大影响。如:蚌埠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2006年由市二马路东岗外下曹村搬迁至龙子湖西,2013年又搬迁至仁和集;五河国家气象观测站2007年搬迁至城南新区,2013年又搬迁至龙潭湖职业中学西;怀远国家气象观测站2006年搬至怀远县涡北新城区,2016年又搬迁至荆芡乡沈郢村。
(四)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有待落实。随着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中介服务的清理,防雷技术服务行政管理、业务维持经费面临困难。县以下信息员工作经费缺少,服务能力和水平难以保障。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气象灾害防御意识。政府进一步提高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努力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气象科普知识教育队伍,联合教育、民政等部门,深入学校、村镇、街道、社区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巡讲。推进市级气象科普教育基地或场馆建设,以文字图片、多媒体演示、实物模型等方式传播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保障。督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切实做好减灾防灾工作。着力解决基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薄弱问题,进一步落实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机构和人员,稳定基层气象工作人员队伍。完善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一些公众气象服务项目、基层工作经费需要各级财政支持解决。
(三)加大管理力度,保护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切实落实完善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把气象设施作为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加以建设和管理,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出台蚌埠多普勒天气雷达站探测环境保护办法及区域自动气象站探测环境保护制度。保持气象台站的长期稳定,不得擅自迁移气象台站,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安全运行和探测环境不受破坏,确保气象监测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
(四)加强设施建设,提高监测预报和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站点布局,完成全市区域气象站科学布点和升级改造。开展交通要道、航道、港口等重要场所雾霾监测和城市气象监测设施建设,解决监测要素偏少、高精度观测设备不足的问题。在气象灾害易发多发区域加密监测设施,提高站点覆盖率。建立健全面向传统农业、特色农业、畜牧业生产全过程、多时效、定量化的农业气象监测分析、预测预报和影响评估的技术系统,提高专项气象服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