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3-08-29 08:29 来源:蚌埠市人大网 作者:null 点击数: 字体:【  

深化医药卫生关于体制综合改革

进展情况的报告

——2013年4月25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黄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的委托,现将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进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09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医改领导小组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围绕五项重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基层医改任务圆满完成,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顺利实施,既定的阶段性目标按时完成,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得以有效缓解。我市医改取得的成效和做法得到了国家和省的一致认可,原常务副省长孙志刚同志、原卫生部长陈竺同志先后对我市医改工作表示肯定。国务院医改办会同有关部门3次专程赴我市调研医改工作,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组)、新华社等国家级新闻媒体也先后对我市医改进行宣传报道。省医改专刊采用我市深化医改材料篇幅达到15%以上。

一、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目标和基本思路

(一)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维护和增进群众健康,根据省部署,2009年12月,我市研究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质改革的实施意见》(蚌发〔2009〕24号文件),提出到2020年,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公立医院改革,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基本思路

——坚持公益性的主导方向。将坚持和维护公益性作为深化医改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首位,明确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社会提供,对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重新进行定性、定位,坚持公益性,兼顾公平与效率,建立完善“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确保可持续”的全新医药卫生体制机制。

——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坚持把保障广大群众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摆在突出位置,让城乡居民病有所医、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多层次的医疗服务体系,满足不同层次的健康需求。结合财政的承受能力,促使财政保障能力与医改发展阶段相适应。

——坚持实事求是、梯次推进的基本步骤。从实际出发,重点解决医疗公平问题,以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先试点再推开,从基本、基础做起,由基层到城市,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设施改善等方面的有机结合,既注重整体设计,又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二、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进展情况

(一)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基本医保覆盖面不断扩大。稳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工医保)参保率,城乡居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截止2012年底,全市农民参合人口达到260.7万人,三年多来,新农合参合率较2009年提高4.87百分点;职工参保、城镇居民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3.37万人、 60.83万人,较2009分别增加11.87万人、10.69万人。

——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增强。2013年全市财政安排医改预算支出10.22亿元,较2009年增加5.38亿元,年均增长17.4%。全面提高医保筹资标准,2013年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居民医保每人每年补助标准达到280元,较2009年分别增长250%、180%。深入开展医疗救助,2013年预算安排专项救助金3610万元,较2009年增长85%,三年来,累计救助病人56.32万人次(含资助新农合参合人员),救助金额达1.27亿元。

     ——医保待遇标准稳步提高。基金统筹能力不断增强,新农合实行省级统筹,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实现市级统筹。群众受惠明显,2012年参合农民实际住院补偿比达到62.55%,较2009年提高14.03个百分点;2012年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住院费用的实际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6.06%、64%,较2009年分别提高7个百分点、19个百分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至20万元。

——基本医保管理服务能力不断增强。采取就医“一卡通”、就医“一站式”等服务措施,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即时结报率达100%。推行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强化特殊病门诊和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创新付费方式,推行单病种结算试点,慢性病鉴定实现即时鉴定、即时享受待遇。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和累计结余率均控制在目标之内,职工医保基金和居民医保基金全市统一了征缴政策和支付比例。

(二)全面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完成基层医改各项任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按照政策要求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配备使用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276种省补充基本药物。7所纳入改革范围的县级医院采购使用的药品基本来自《县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及省补充药物使用比例分别达到95.22%和70%左右。

——不断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14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全部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并开展网上核注核销,对配送企业每家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覆盖面达到100%。市内6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98个品种235种规格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电子监管范围。继续加大抽检力度,强化基本药物不良反应(ADR)监测工作,依法查处抽验不合格药品,对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抽验基本药物批次超过抽验总数的65%,基本药物质量状况良好。

——深入实施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监管,严格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根据不同医疗机构,从严控制药品采购比例,规定县级医院使用药品以《县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确定的1048种药物为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不得低于采购金额的70%,中心乡镇卫生院增配药品采购额不得高于总采购额的15%。

——实施国库集中付款,保障药品配送及时。集中采购的药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药品配送到位并经审核确认后,由县区国库支付中心结算支付。三年以来,我市药品配送较为及时,到位情况总体良好,7个县区药品配送率均在90%以上。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显著。一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次均门诊费、住院费平均下降20%以上,县级医院次均门诊费、住院费平均下降在10%左右。二是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在基层医改中,将竞聘上岗人员基本工资、社会保障费等基本支出纳入财政预算,改革后,在岗人员享受了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等待遇,人均工资较改革前月增加450元以上。三是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活力增强。改革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超范围执业、大处方、乱检查等现象从源头得到遏制,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明显增强。全市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2834名,竞聘上岗2324人,分流安置人员1901人,改革后专业技术岗位占总岗位的比例达到85%以上,比改革前上升10个百分点左右。四是开展基本药物省集中招标采购,切断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之间的利益链条,遏制了药品流通领域的不正之风。

(三)稳步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设施不断提升。2009—2012年,中央和省安排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834个,补助资金达18703.06万元。截至去年底,我市已建设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9个,支持3个市级医院、6个县级医院、7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改善55个乡镇卫生院病房设施,标准化村卫生室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三年以来,累计完成65个医学科研项目立项。培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1890人次、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580人次,村卫生室人员3656人次。实施卫生支农“双千工程项目”(省选派1000名二级以上医院骨干医生,每年为对口乡镇卫生院培养1000基层医生),累计下派医疗人员240名,培训乡镇卫生院进修人员240名;开展农村在岗卫生人员中专学历教育,建立1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7个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09年以来,公开招募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生239人到乡镇工作;订单培养农村免费医学生129人。

——转变服务模式,不断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稳步实施“三名”(名院、名医、名科)工程和“三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推进18个省市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培训基层中医药人员257人,全市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有1个标准化中医科、1名中医执业医师或中医专业毕业生。开展中医药乡村一体化改革试点,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取得新进展

——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疾病预防能力和紧急救治能力,启动H7N9烈性禽流感应急预案,成立疾病救治专家组,全市医院均单独设立发烧门诊,加强疫情监测,各项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目前我市尚无一例感染H7N9疫情;制定了霍乱、甲型H1N1流感等监测处置方案,设立了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三年以来,全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52.62万份,开展健康教育讲座1.08万次,受教育群众达92.50万人次,开设健康教育宣传栏2.94万块(期次),制作宣传单或健康教育处方1167余种,下发宣传材料997.70万余份。实施“降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城市达95%以上,农村达65%以上;0—6岁以下儿童保健服务39.95万人次数,孕产妇保健管理服务38.18万人次;完成适龄儿童常规免疫接种311.81万针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五苗”接种率达90%。救助结核病患者1068人次,救助资金达87.6万元。

——稳步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年以来,累计给7.37万名农村孕产妇发放住院分娩补助资金2211.75万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7.86%以上,为5.17万名农村适龄妇女补服叶酸;全面完成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任务,补种人数达到16.47万人;市级医院承担的53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的手术任务已全部完成;2011年5月启动的农村改厕任务已完成6000座,覆盖三县所有乡镇。继续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成立了市艾滋病项目管理办公室和项目执行办公室,设立22个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救助109例艾滋病患者,救治资金达48.92万元。

——积极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能力建设。设立蚌埠市职业病防治院,编制完成蚌埠市卫生监督体系等专项建设规划,蚌埠市农村院前急救体系、县级卫生监督体系实现全覆盖。基本建成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疾控中心大楼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一院精神专科项目改扩建部分已经完成,新建部分正在积极推进。

——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全面落实。积极推进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逐年增长,几年来,我市累计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2.53亿元,其中2012年安排经费0.82亿元,年均增长16.84%。

(五)公立医院改革取得新突破

——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颁布了《蚌埠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2012年9月正式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院长竞聘、药品零差率销售、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等改革顺利实施,推行院长负责制并逐步扩大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限。推行医药分开,改革公立医院运行补偿机制,将县级医院由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通过收取诊察费(含挂号费)和增加政府投入予以补偿,诊察费按照一定比例纳入医保支付政策范围;同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CT、核磁共振等设备检查价格在原有定价基础上降低20%,适当调高护理费、手术费、床位费等收费价格。

——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监管改革。以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改革为重点,在医院内逐步扩大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在全市卫生系统组织开展 “三好一满意”活动,积极推进电子病历、临床路径管理和无假日门诊等一系列便民措施。探索多点执业,为89名医师多点执业进行注册。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不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2011年8月以来,成功调解医患纠纷166起(含零赔付3起),调解成功率达87%。

——优化空间布局,加快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完成市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编制,目前按照城市总规修编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重点

医改是一项复杂的、长期性的工作,目前的成效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医疗资源供给,总体还比较短缺、配置上还不够合理;绩效考核滞后,基层医改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公立医院改革刚刚破题,财政保障压力巨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突出等等。有些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的,有些问题是在改革推进中逐渐出现的,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并逐步加以解决。

(一)继续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巩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逐步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加强药品中标企业和配送企业管理,探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确保药品采购到位、配送及时。

——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落实村医养老政策,引导村医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立健全村医准入退出机制。通过增加投入、超收返还等方式,提高绩效工资额度,实行全浮动绩效工资制度,拉开骨干医生与一般医务人员的收入差距,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通过对口帮扶、继续教育、培训等方式,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落实医疗风险基金提取政策。适时启动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模式。

(二)不断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继续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提高支付水平,着力缩小住院报销费用与实际住院费用之间的差距,切实减轻群众负担。逐步提高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从制度上缓解并逐步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增强基本医保对医疗机构的激励约束作用。加强基本医保基金收支管理,推进三项基本医保制度之间的衔接,积极推进跨区域联网结报,方便我市转诊病人和省外务工农民住院报销结算。深化支付方式改革,以调整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为抓手,引导分级诊疗、合理就医,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院病员减少的问题。

(三)深入推动公立医院改革

——统筹规划公立医院空间布局。按照“四个分开”的要求,以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为目标,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医院)数量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备,促进医疗资源均衡发展。

——基本完成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财随事转的原则,督促县级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不断完善县级医院运行新机制,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加强能力建设,推进儿科、妇科、产科等薄弱学科建设。利用多种方式,积极筹措资金,逐步化解县级医院债务。力争到2015年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的经营自主权,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的思路,稳妥推进公立医院养老保障改革,全面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和内部分配机制。大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方便群众就医。适时启动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四)稳步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固镇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怀远县中医院综合病房大楼等项目建设步伐,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工程,有效改善村卫生室诊疗条件,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巩固皖北医疗服务中心地位。有效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条件,进一步缓解看病难问题。尽快投入使用蚌埠市精神卫生中心、市中医院新院区等项目;开工建设蚌医一附院肿瘤病房及感染病房楼等项目,进一步加快市二院新院区、蚌医二附院新院区、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市一院儿科综合病房大楼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项目早日实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位委员: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民生工程。多年来,我市医药卫生事业的改革发展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倾力关心和支持,在此,恳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委员继续加强对医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切实提高改革实效,为巩固提升皖北医疗服务中心地位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