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3-08-29 09:49 来源:蚌埠市人大网 作者:null 点击数: 字体:【  

关于立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年4月25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朱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立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五年来工作情况

立案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全市两级法院均设有立案庭。立案庭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审查受理各类案件、立案调解速裁、审理程序性案件、办理诉讼保全案件、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处理涉诉信访、审判流程管理等。部分县区法院立案庭还承担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等职责。

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大力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努力破解“诉讼难”、“申诉难”,妥善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立案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法院五年受理各类案件110897件,比上一个五年上升54.7%。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3642件,比上一个五年上升56.6%;办结各类涉诉信访案件1357件。市中院立案庭先后获得市文明行业示范窗口、市直机关效能建设创新奖、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安徽省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2011年7月,市中院和禹会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一、依法履行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需要用诉讼方式解决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多,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也越来越高。全市法院立案庭积极应对,依法履行立案审查职责,做到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尽快立案,引导当事人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五年来,刑事案件立案9007件,较上一个五年增长33.1%;婚姻家庭、侵权损害赔偿等民事案件立案19380件,增长50.7%;买卖合同、金融借贷等商事案件立案43099件,增长77.57%;知识产权案件立案241件,增长792.59%;行政案件立案1092件,较上一个五年减少7件。为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市中院出台指导意见,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全市法院立案庭畅通立案渠道,为企业诉讼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帮助企业脱困解危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涉及民生类案件的立案工作。五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立案8284件,增长3.45倍;劳动争议立案4248件,增长310.04%;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立案253件,增长36.02%。加强立案信息化建设,三县法院设在乡镇的12个人民法庭局域网和县法院联网,采用网上电子签章系统,实现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方便了附近群众诉讼。加强立案程序案件审理,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诉权,规范法院案件管辖权。五年来,市中院受理对一审法院不予受理和管辖权异议裁定提出的上诉案件655件,较上一个五年增长44.6%。纠正错误裁定201件,确保诉讼程序公正。加强对立案工作的绩效管理,将法定期限内立案率和立案变更率纳入考核指标。2012年市中院立案2507件,法定期限内立案率为100%、立案变更率为零,该两项指标在全省法院审判绩效考核中均排名第一。

二、大力加强立案调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原则。五年来,全市法院大力加强诉讼调解,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实行矛盾化解关口前移,从案件立案开始强化调解,提高矛盾化解的效率。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支持下,各县区法院立案大厅增设人民调解工作室,将人民调解员请进法院,对土地承包合同、相邻关系等案件,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争议,人民调解员诉前化解纠纷2906件。2010年下半年以来,全市法院相继在立案庭设立立案调解速裁组,实行繁简分流,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或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案件,立案后即由调解速裁组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开庭审理。立案调解速裁组设立以来,结案9377件,调解撤诉率达81.2%,案件平均审理期限29天,及时化解了矛盾,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积极推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市中院先后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建立社会矛盾化解联动机制,三县法院的12个人民法庭和所辖乡镇的司法所建立联合调解工作室,龙子湖区法院创建法律咨询QQ群,在街道社区、乡镇村居聘请司法联络员,共同化解社会矛盾。坚持能动司法,市中院出台规范文件指导对涉及征迁拆违案件的立案和审判工作,主动提前介入,选派法官深入街道社区宣传征迁拆违政策和法律,为城市大建设提供有效司法服务,诉前协调化解征迁拆违纠纷203件。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五年办理诉讼保全3112件,较上一个五年增长281.84%,查封冻结被告可供执行的财产价值8亿余元,为促成案件调解和判决执行和解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为切实方便群众诉讼,20096月,全市法院统一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推行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咨询解答、诉前调解、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等“一站式”便民服务。推行假日立案制度,双休日、节假日立案1262件。建立并不断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初任法官到诉讼服务中心锻炼、中层干部轮流担任总值班等相关制度,探索拓展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四年来,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当事人超过20万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755人次。诉讼服务中心已经成为我市法院文化新标识,树立了法院的窗口形象,改进了审判工作的管理方式,提高了审判效率,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2009年12月,省高院在我市召开了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

四、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努力化解信访难题

涉诉信访是当前法院工作的难题之一。近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四个必须”和“五项制度”的要求。强化群众观念,坚持源头治理,做到重心下移,建立长效机制。市中院制定了《涉诉信访工作流程管理规定》,明确信访责任。全市法院立案庭均设立信访接待室,改善接访条件,营造温馨和谐的信访环境,信访案件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五年接待信访群众3986人,化解信访案件1103件。按照省高院和市里的要求,推行法官带案下访和领导开门接访制度,先后开展了“领导干部大接访”、“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等专项活动。2012年市中院领导接访115件次,制作接访笔录117份,走访信访当事人36人次,主动约谈29人次,重点约谈12人次,现场解决信访问题 23起。采取宣传教育、专家会诊、信访听证、司法救助等多种手段,成功化解了一批信访复杂疑难积案。全力做好集体访、越级访特别是进京上访案件的处理工作,办结中央政法委等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526件,91%的信访案件当事人息诉罢访坚持依法纠错,审查、复查信访案件596件,经审委会讨论决定再审29件,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依法进入再审程序。健全社会矛盾排查梳理、分析研判、沟通协调和化解的长效机制,加大信访隐患排查力度。重大节日和重要会议等特殊时期,组织进行涉诉信访隐患排查。2012年,两级法院排查信访隐患案件145件,有关责任领导和案件承办法官主动作为,为我市在“十八大”和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实现进京访零记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全省法院涉诉信访情况通报显示,我市法院信访案件存量、增量“双下降”,五项指标靠前,排名大幅提升,涉诉信访工作基本实现良性循环。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靠人大的监督支持,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参加人大开展的“涉法涉诉类信访积案化解督办年”等活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及时安排涉诉信访案件的主审法官和有关负责人,参与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信访接待工作,化解信访矛盾。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省、市人大五年交办的271件(次)案件全部由两级法院领导包案,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及时向人大报告,得到人大有力支持。通过开门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谈等方式,加强与案件当事人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努力解决实际问题,交办案件当事人息诉罢访率达95%。

全市法院立案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同时,全市法院立案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案件立案不及时,有的案件立案调解时间过长,当事人有意见。二是诉讼服务中心作为立案信访工作窗口,升级改造和提高服务水平的任务还很重。三是法院司法管辖范围与群众的司法诉求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不少新类型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案由规定难以确定类别,立案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四是涉诉信访仍在高位运行,当事人缠访、闹访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信访形势不容乐观。五是立案队伍建设面临较大压力,特别是县区法院人员配备少、队伍不稳定,个别工作人员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比较突出。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教育管理,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尽快予以解决。

今后工作打算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的立案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按照省高院和市里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发挥立案职能,推进法治建设

立案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法院工作的窗口。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提高法定期限内立案率,降低立案变更率。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在第一时间立案,当事人愿意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要及时引导到相关人民调解组织或者非诉纠纷调解仲裁机构,不得无故拖延立案。要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对产业转型升级、企业兼并重组和项目投资建设中出现的纠纷,企业拖欠资金、民间借贷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案件,涉及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及时审查尽快立案。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对医疗、住房、就业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案件,也要快立快审,引导当事人用诉讼方式和法律手段解决纠纷,推进法治建设。

二、大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高服务质效

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已经成为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市法院该项工作虽然在全省法院起步较早,但目前还有不少县区法院硬件设施没有达标,服务功能、管理方式等方面还有待提升。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功能,规范管理,提高质效,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努力争创人民满意、全省一流的诉讼服务中心。

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司法为民

立案信访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从接待当事人的每一张笑脸、每一声问候开始,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全面落实各项便民举措,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诉讼权益。健全和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进一步加强与法律援助机构的联系,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适时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认真总结立案调解速裁工作经验,把握好“调解优先”和“调判结合”原则,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即判,不断提高诉讼效率。

四、深化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要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继续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四个必须”和“五项制度”的要求。加强审判管理,提升效能,预防和减少新增涉诉信访案件。要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继续推行领导包案、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多元化解等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要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努力化解信访矛盾,做到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依法纠正错误裁决,努力实现维护司法公信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统一。

五、加强立案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要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法院干警的政治素质,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立案工作人员的群众工作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司法能力。选调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的审判人员充实到立案信访工作岗位,继续实行新任法官和新任中层干部到立案信访部门锻炼,提高法官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加强廉政教育,确保立案信访工作人员廉洁司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市法院将以市人大常委会此次审议立案工作为契机,大力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充分发挥立案工作职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诉权,努力化解信访矛盾,为我市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和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更加有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