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倪建胜主持会议,副主任高尚、汤春义、徐伟红、汪若怀,秘书长朱琳出席;副市长聂冬,市一级巡视员周刚民、王庆国,市中院院长高仁宝,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迟召开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将原定于明年1月1日召开的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推迟召开,具体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另行决定,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