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9日在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朱昌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依法履职情况
过去一年是我市经济社会持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的一年,也是全市法院砥砺奋进、加快发展的一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推开、“江淮风暴”执行攻坚连续作战、案件快速上升的新形势、新挑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奋力谱写法院工作新篇章。全市法院受理案件60699件,审执结56740件,同比分别上升8.2%、13.7%。法官人均结案197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0.1%,审限内结案率99.3%。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5341件,审执结5038件,同比分别上升5.1%、5.4%。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持续向好。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主动担当作为,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聚焦我市五大发展、三大攻坚战,找准结合处、着力点,审结相关案件6509件,坚持以司法之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促进风险化解。严厉打击侵害金融机构的犯罪,及时审结贷款诈骗、票据诈骗、金融凭证诈骗等犯罪案件。严厉打击涉众型金融违法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20件,判处罪犯48人。涉及32人3.6亿元的启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开庭审理完毕。“e租宝”系列案已全部审结。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审结涉及国有四大银行和邮政储蓄、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抵押权纠纷案件1705件,39.5亿元的纠纷得到及时处理。加大涉金融机构案件执行力度,执行到位金额6.6亿元。
助力精准脱贫。持续完善为精准脱贫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措施,审结涉及扶贫领域中的贪污挪用、职务侵占等刑事案件5件,判处罪犯5人。坚持以司法方式保障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审结涉及农村水利、交通、绿化、文化事业纠纷案件21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7万元,缓减免案件受理费186.3万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服务污染防治。认真落实为我市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18条意见,审结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盗伐林木等刑事案件85件,判处罪犯142人。注重审判机制改革,畅通环境资源类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在禹会区法院设立专业合议庭,采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模式,运用司法手段维护环境资源安全。大力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环境侵权公益诉讼,所受理的案件全部在审限内审结。
强化产权保护。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和规定,审结涉及侵害企业家、创业者合法权益的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合同诈骗等案件63件,判处罪犯74人。及时审结涉民营企业的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531件,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财产。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发布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典型案例,着力营造保护企业家、创业者干事创业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惩处违法犯罪,推进平安蚌埠建设
全面落实刑事审判“三项规程”要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审结刑事案件2857件,判处罪犯3739人。
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受理涉黑涉恶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故意毁坏财物等九类案件249件,审结189件,判处罪犯328人。称霸一方、垄断当地资源的马连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严惩,主犯马连涉及9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该案被列为全省法院审结的涉黑涉恶四大典型案例之一。
严惩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突出打击重点,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28件,判处罪犯476人。加强多发性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审结盗窃、诈骗、抢夺、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1599件,判处罪犯1721人,着力增强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68件,判处罪犯198人,坚决遏制毒品犯罪蔓延态势。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及时审结监察委员会移送起诉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57件,判处罪犯74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厅级干部的有4人。芜湖市原副市长洪建平受贿案和省司法厅原副厅长程瀚受贿、徇私枉法案已圆满审结。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王爱华、皖能集团原董事长白泰平受贿案已开庭审理完毕,即将择期宣判。
深化刑事审判制度改革。勇担全省试点改革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三项规程”要求,组织庭审观摩,规范庭前会议、法庭调查程序,排除非法证据,全面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53名犯罪情节轻微的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联合司法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努力做到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改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机制,对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被评为第十二届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之一。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中院与共青团蚌埠市委员会联合举办的“开学第一课”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已形成特色品牌。
三、坚持司法为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完善为民司法新举措,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盼,审结相关案件31936件,诉讼标的额76.5亿元。
倾力维护权益。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6841件,引导规范民间资金融通行为。审结食品药品、互联网购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347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快立快审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2372件,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3879.3万元。审结房地产开发、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1954件,多起群体性纠纷被妥善化解。蚌山区法院集中审理市区医患纠纷案件,并与市医患纠纷调处委员会统一对接,审结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05件,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评为“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全力做好军队停止有偿服务的司法保障工作,审结案件20件,依法维护国防利益。
妥处家事纠纷。省内率先对市区家事纠纷划片集中管辖,设立家事法庭,开展心理疏导,建立子女利益保护人以及社会调查制度,积极开展家事审判制度改革。维护中华民族注重家庭的优良传统,化解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4753件。突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的权益保护,审结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纠纷案件654件。
加强行政审判。强化诉权保护和依法监督,受理行政案件758件,审结720件。审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等案件121件,依法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案件145件,通过司法审查支持“放管服”改革。加大涉及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案件的协调力度,协调撤诉43件。有2件案件入选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推进诉调对接。积极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引入人民调解组织进驻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市中院联合司法局建立律师调解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业优势,满足当事人多元司法需求。市仲裁委员会在龙子湖区、淮上区法院设立仲裁调解工作站。怀远县法院建立省内首家司法辅助中心,引入公证机构参与法院调解、送达、取证等司法辅助事务。全年通过“三调联动”,诉讼外化解纠纷案件4374件,占新收民商事一审案件的14.6%,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同比增幅减少8个百分点;调解案件标的额8241.5万元,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1594件。
四、聚焦改革创新,提升司法公信
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在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上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改革实效,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严格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审判权运行机制新要求,院庭长不得以口头指示等方式变相审批案件,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外,全部由法官直接签发裁判文书,让法官成为办案的真正主体。加强办案质效考核,规范责任追究程序,明确院庭长审判监督及保障职责,既鼓励法官办案,又让法官放心办案。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制度化,全市法院院庭长承办案件26881件,办案占比47.4%。
规范自由裁量权。建立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机制,就法律适用方面的争议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51次。推动审判委员会功能定位转型,更加注重总结审判经验、规范类案指导。对涉及重大、疑难、复杂和群体性案件或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必须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讨论,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加大业务研讨力度,召开基层法院和市中院业务庭对口会议18次,着力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质效。
建立监管新机制。面对司法改革的新要求、新形势,全面建成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对每一个案件实行可视化管理,立案、庭审、合议、裁判、执行等流程节点实时动态把握。院庭长监督方式实现从审批个案实体性监督向程序性事项监督的新转变。积极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加强对审判团队的监督,探索以审判团队为管理单元的新模式,赋予法官对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工作安排权、考核建议权,充分发挥团队的自我管理功能。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开展案件互查,着力强化法官责任感、使命感。
推进信息化运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运行有序,为当事人办理预约立案、信息查询、判后答疑18362人次。加强案件电子卷宗移送流转,实现案件流转全覆盖。省内率先建成审务云系统,整合审判管理、智慧执行、诉讼服务等数据资源,法官阅卷、制作文书全部在网上办理。继续推进科技法庭建设,智能办案辅助、语音自动识别、庭审录音录像等技术被广泛运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架起群众与法院沟通的桥梁,为当事人办理法律咨询、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等事务15977人次。
五、强化政治引领,建设过硬队伍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全市法院有56个集体、128名个人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市中院司法警察支队、禹会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市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
加强理论武装。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市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聚焦重点,系统全面地学习新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市委会议精神15次。丰富学习形式,通过举办专题辅导报告会、重温入党誓词、进行试卷测试、参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等活动,教育引导干警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和“三查三问”活动,以“周、巫、宋、刘”和法院系统的曹沛专等为反面教材,结合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切实筑牢思想根基。自觉做到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抓好巡察整改。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要求,深入学习反馈意见,提高政治站位,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成立6个专项领导小组,定方案、列清单、建台账、明节点。能立即整改的全部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进一步明确时限,逐条对账、逐个销号。修订完善机关党建、院长办公会、院务管理等制度12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提升司法能力。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调训、轮训219人次。与厦门大学、浙江大学、西南政法等高校合作,培训办案业务骨干257人次。持续开展精品庭审、精品案件、精品裁判文书“三精”评选,加强应用型法学研究,3篇论文在最高人民法院获二等奖,市中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严格纪律作风。面对新情况、新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专项活动。加强效能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同志进行约谈提醒,着力解决冷横硬推、慵懒闲散等问题。按时完成机关党委换届,深入开展机关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审务督察、廉政谈话,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司法腐败,严查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全市法院查处违纪干警12人。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党的领导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监督,把准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发展。
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全市法院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五大发展、三大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市中院党组主动向市委常委会汇报执行攻坚、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在市委的大力支持下,有力推进重点工作深入开展。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建立“定承办人员、定办理方案、定结案时间、定督办领导”的“四定”工作机制,及时办理人大议案2件、代表建议67件。加强代表的联络工作,成立专门机构、纳入年度工作评估、完善长效机制。院领导主动走访结对的全国、省人大代表83人次。积极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参加法院开放日、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369人次。
自觉接受民主和社会监督。及时向市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认真办理政协提案。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受理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案件67件,审结47件,其中维持31件、改判8件、其它方式结案8件。建立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主动在网站、微博、微信及时公布审判信息、典型案例。通过“四大公开平台”,公布案件信息8279条,视频直播庭审2089场,发布裁判文书32294份、执行信息17222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举办新修订的人民陪审员法专题培训,改进人民陪审员监督机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94.2%。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情况
去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战之年。全市法院举全院之力,上下同心,打响“江淮风暴”执行攻坚的蚌埠会战。受理执行案件17222件,执结14637件,执行到位金额25.9亿元。
注重运用联动机制。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执行攻坚情况14次,市委汪莹纯书记等领导作出重要批示9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23家执行联动单位会签《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的若干意见》,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为执行攻坚提供有力保障。
注重穷尽执行措施。始终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及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贯穿始终。拓展财产查找渠道,累计查询被执行人工商登记信息834条、户籍信息6398人次,冻结、扣划银行存款6.9亿元,查获车辆5988辆,查封房产3213套,冻结证券、支付宝账户5081户。提升财产处置效率,与淘宝、京东等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拍卖905件,成交447件,成交标的额3.6亿元。开展特色行动,持续开展“珠城擒赖”“雨夜风暴”“午收行动”等特色执行行动53次,拘传被执行人507名,拘留499名,1258名被执行人被迫履行。实施信用惩戒,累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153名,限制高消费16044人次,限制乘坐高铁、飞机8131人次。
注重强化舆论宣传。坚持内外结合开展社会宣传,形成强大攻势。召开新闻发布会9场,举办记者看执行体验式采访35场,代表委员见证执行45次。在蚌埠南站及火车站、汽车站内外、高速路口设置大幅宣传画和宣传标语。文化广场、市民广场上的大屏幕每天滚动播放执行攻坚短视频。市区主干道、公交站台、大型建筑围挡等广泛张贴执行宣传标语。充分发挥综治网格员作用,向居民发放执行宣传材料万余份。当前,人民群众更加理解、支持执行工作,全市法院也更加有信心、有决心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
各位代表,经过多年的发展和过去一年的冲刺,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得到有力提升,多项工作走在全省法院前列。这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案件裁判尺度不统一,审判质效不高。二是执行工作还存在两级法院联动不畅,少数执行案件周期过长,实际执行到位率还不高的问题。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还需持续深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个别法官违反职业道德,以案谋私,损害了司法公信力。面对上述问题与困难,我们不回避、不遮掩,立足自身,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新使命,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把准方向,加强政治建设。继续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狠下功夫,切实把这一科学理论落实到法院工作各个方面。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时请示报告法院重大工作事项,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二是围绕中心,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认真贯彻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强司法研判,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及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中的各类纠纷案件,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强化对全市重点项目落地的司法服务,充分发挥审判的定纷止争作用,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是牢记宗旨,拓展司法为民新路径。妥善审理教育、医疗、消费、婚姻等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广泛的线上与线下、诉讼与调解对接服务。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强化信息化运用,深化智慧法院建设。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是改革创新,提升司法公信。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及时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深化“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活动成果,坚持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积极探索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构建法官自我管理、院庭长主动管理、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监督指导有效结合的新模式。
五是扭住关键,建设过硬队伍。持续深化“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主动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监督,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干警,以责任追究到位倒逼干警知敬畏、守底线、不逾矩。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大力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社会新发展、群众新期盼,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以更加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扎实工作,奋力开拓,为加快建设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