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9日在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盛大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29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党组分别获评2017年度蚌埠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和好班子,均成功实现五连优。
一、坚持聚焦中心,服务保障大局彰显新担当
全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要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重要论述,切实找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全力服务保障新时代美好蚌埠现代化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117人,提起公诉4152人。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积极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反间谍斗争,始终保持对“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成功办理一起以暑期补课为名,诱骗40余名未成年学生参加邪教短期培训的案件。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群众身边的常见多发犯罪,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毒品犯罪等568人, 提起公诉1162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司法办案的全过程,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87人。结合办案积极修复社会关系,促成刑事和解45人次,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被中央政法委等9家单位联合表彰为2013-2017年度全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表现突出集体。扎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接待来访667件1371人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3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100余万元。市检察院获评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单位。
积极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制定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具体实施意见。严厉打击经济金融犯罪,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王某某等特大金融诈骗案提起公诉;成功公诉公安部督办的陈某某内幕交易案,该案是我省查办的首例内幕交易案;依法公诉涉e租宝案17 件81人,均被有罪判决。扎实开展扶贫工作,服务保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市检察院67名干部包保五河县小溪镇路李村71户贫困户,做到帮扶全覆盖。投入资金6.13万元,落实帮扶项目4个。结合司法办案开展扶贫工作,依法对一起因故意伤害致残致贫的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主动到案发地杭州市江干区法院、检察院联系司法救助事宜,为其成功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6万元。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8件34人。开展打击淮河河道非法采砂和打击非法处置、转移、倾倒固体废物违法犯罪两个专项行动,依法批准逮捕非法采砂专案系列犯罪嫌疑人57人,提起公诉66人,监督立案15件38人。五河县检察院办理的吴某某等人跨省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十大优秀专项监督案件。
全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先后研究制定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意见和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二十二条意见。牢固树立平等保护意识,注意司法办案方式,办案中坚持“三个平等”原则,做到“四个不轻易”,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降低司法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打击、保护职能,共批准逮捕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犯罪嫌疑人26人,对相关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6份、检察建议32份。开通12309民营经济服务热线,倾听企业心声,及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全年共邀请民营企业人员69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组织检察人员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11次。
二、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司法为民展现新作为
全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重要论述,把服务保障民生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责任和担当。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两级检察机关“一把手”工程,高度重视、高位推进。涉黑涉恶案件均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坚持快捕快诉,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07人,纠正漏捕17人,提起公诉93人,纠正漏诉13人。目前,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提起公诉,起诉率和提前介入率均位居全省第一。坚持法治思维,认真审查、强化监督、严格把关,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确保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如龙子湖检察院办理的马连等21人全市首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检察机关指控的10项罪名均被法院依法认定,涉案人员均被有罪判决。强化协调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对内构建上下一体化办案格局,两级检察机关均组建专业办案团队,成立扫黑除恶突击队和人才库。对外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升打击合力。注重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积极开展各类宣传37次,有关做法被安徽法治在线等媒体报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活动。五河、固镇、蚌山、淮上等基层检察院分别与当地有关部门签订生态环境公益保护机制,如淮上区检察院与三汊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签订了全省第一例《国家湿地公园公益保护合作协议》。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7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提出民事诉前公告程序28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检察院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工作创新奖。
切实加大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起诉拒不支付报酬犯罪8件10人;支持农民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67件,涉及农民工工资100多万元。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共批捕强奸、猥亵、拐卖妇女儿童犯罪49人。固镇县检察院积极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春风”专项行动,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基地,获评“安徽省妇女维权岗”。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全部担任辖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职能作用,先后组织6 个学校1000余名师生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与学校共同帮教失足在校生返校,先后帮助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重返课堂,其中1人顺利考上大学。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俞某故意杀人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十大典型案例”。
三、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取得新成效
全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监督,监督立案223件,监督撤案262件。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书面纠正情节较重的侦查活动违法75件次,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纠正漏捕93人,纠正漏诉51人。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提前介入65次,引导侦查取证,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44件。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监管场所及有关办案单位发生的执行活动违法现象提出纠正意见302件,全部得到采纳。书面提出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60件,办案单位已纠正415件。开展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虚管检察工作,提出收监建议32人,均被及时收监。持续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255件255人,全部得到采纳。
积极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畅通人民群众申诉渠道,受理申诉不服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2件,依法提出抗诉23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5件,法院采纳监督意见22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9件,提出行政督促履职类检察建议303件。对65件申请监督案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或终结审查决定,同时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积极支持配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做好与监察委员会的办案衔接工作,成立职务犯罪专业办案团队,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2件67人。五河县检察院成功办理全省首例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市检察院依法对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王爱华受贿案,省皖能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白泰平受贿案成功提起公诉。
四、坚持创新发展,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全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正确方向,毫不动摇地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市检察院获评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先进单位。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加强检察辅助人员配备,全市检察机关选任24名检察官助理,顺利招录73名聘用制书记员。严格执行干部分级管理规定,配合市委组织部加强部分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实行“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制定实施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为检察官办理特殊案件提供参考意见。加强办案监管机制建设,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员额检察官司法档案。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实现对员额检察官办案评查全覆盖,共评查案件5587件,评查情况全部记入司法档案,与员额检察官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挂钩。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建立入额领导办案每月通报制度,市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和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办理案件972件,占员额检察官办案总数的50%。在全省率先完成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全覆盖。基本完成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市、县(区)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基本完成。
大力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优化检察服务,提升检察工作便民性。大力推进检务工作区建设,市检察院建成面积1800多平方米,集受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公共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检察为民服务窗口。加强新媒体建设,提升检察工作知晓度。蚌埠检察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发布各类信息37253条,“蚌埠检察”头条号荣获“全国检察头条号二十强”,“蚌埠检察”一点资讯荣获优质检察一点号榜单全国第三名。深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407条,重要案件信息392条,公开法律文书3684份,案件信息公开率全省第二。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工作认可度。强化人大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全年向代表、委员寄送《检察工作动态》3600余份,及时报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邀请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57人次视察调研、观摩公诉庭审、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司法办案、检察办公、检察服务、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和队伍管理六大基础应用平台已初步建成并投入使用。智能语音应用系统全面推开应用,极大地提高了办案、办公效率。高度重视网络运行安全,制定网络运行应急预案,使网络系统运行更加安全、稳定。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成为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
五、坚持五个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全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政法队伍“五个过硬”的重要论述,持续强化教育、管理、监督,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举办3期专题培训班,180多人次参加轮训。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定《蚌埠市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扎实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开展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系列宣传报道,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中国特色检察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着力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和水平。市检察院机关第一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2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市检察院抓好党建工作的做法被省检察院编入《全省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经验汇编》。
紧抓教育培训提升素质能力。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8期,320余名干警参加培训,160余名干警参加练兵竞赛活动。1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1个集体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6名干警分别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业务标兵、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
狠抓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党纪检纪的行为。探索建立恶意不实举报澄清工作制度,发现举报人反映问题不实且造成一定影响的,在一定范围内及时予以澄清。巩固深化上一轮中央巡视整改“回头看”和省委、省检察院党组巡视整改工作成果。积极开展系统内巡察,完成对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蚌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巡察。扎实开展“严肃纪律作风、促进规范司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持续优化机关政治生态。
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抓好市院领导定点联系基层院、机关各部门对口指导基层制度的落实。扎实开展“品牌、典型”双引领,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活动。持续开展“一院一品”的品牌集群活动,促进基层检察院全面发展。固镇县检察院“检察党建+”模式被省检察院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各位代表!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与市委、省检察院的要求相比,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与发展大局需求相比,检察服务提供的精准助力还不够充分,保障力度还不够强,服务质效还不够明显。二是与法治建设要求相比,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还不够充分,监督的力度不够大、效果不够理想。三是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供给的检察产品还不够充分,检察环节司法供给的效率与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改进。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六个一”,奋力谱写蚌埠检察工作新篇章,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坚定不移履行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为蚌埠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担当。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坚持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与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统筹起来。积极参与平安蚌埠建设,积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坚决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坚定不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司法新需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强化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合法利益保护,有效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坚定不移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打造刑事检察“优化版”、民事检察“强化版”、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升级版”。以深化拓展、提质增效为重点,完善全方位监督格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坚定不移推进各项改革,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不竭动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与应用,坚持改革创新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六是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着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和素质能力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化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夯实新时代蚌埠检察工作发展根基,为实现全面发展、全省争先的工作目标,提供过硬的队伍保障。
各位代表!
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砥砺奋进,不断开创蚌埠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新时代美好蚌埠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