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监督纵横 > 监督动态

为规划落实镀上法治“保护膜” !市人大出台“决定”...

发布时间:2023-04-03 10:17 来源:蚌埠人大 作者:蚌埠市人大 点击数: 字体:【  

3月3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格落实规划、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规划的落实加载一层法治权威保障。

《决定》共有十四条,分为依法实施规划和依法监督规划两部分。从具体内容来看,不仅有实施原则、用途管制、形态管控、规划许可、规划公示、规划核实、临时用地、规划评估、违法建设、监督内容等细则,对审议事项、报告事项、备案事项、监督方式也予以明确。其中,实施原则直接明确:“规划一经批准,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此外,“严格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市、县、镇人民政府应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估报告并附具征求意见情况。”

与此同时,《决定》中对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内容也予以明确,包括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国土空间规划是否按法定程序编制或变更,以及是否严格按国土空间规划进行有序建设等。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依法进行监督。

记者注意到,当天的会议上还审议了《蚌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这是我市首次编制,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倪建胜指出,总体规划在国土空间治理与可持续发展中起着基础性、战略性的引领作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当前和未来发展方向,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如何使之真正成为指导未来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规划文件?答案就是以法治的力量加强监督,确保规划得到严格执行和有效落实,这也是市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应有之责。

“近年来,市政府及规划管理部门严格城乡规划实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谈及《决定》起草背景,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张亚直言,《决定》不仅是针对擅自变更已批准实施的规划等现象,以及“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建后批”和私搭乱建问题,更是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规政策体系的重要探索。

以法治严格规划实施,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记者了解后发现,我市是全省率先出台此类决定的地市。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市人大常委会已经着手准备监督和规划的宣传工作,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