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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1年3月2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89次主任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1-03-24 16:07 来源:蚌埠人大 作者:蚌埠市人大 点击数: 字体:【  

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现就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安排如下:

2021年,蚌埠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大局,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助力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实现“五个更加”,做出积极贡献。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0项)

(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的事项(21项)

1.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4月下旬);2.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4月下旬);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促进“分级诊疗”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4月下旬);4.听取和审议关于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4月下旬);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蚌埠市龙子湖景区条例》情况及龙子湖环境整治与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下旬);6.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蚌埠市龙子湖景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就龙子湖环境整治与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6月下旬);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6月下旬);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全市新签约招商引资工业项目落地情况的报告(6月下旬);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限塑、推广生物基可降解材料制品工作的报告(6月下旬);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中小学校学生奶、营养餐、校服规范采购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下旬);1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公墓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6月下旬)。1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8月下旬);1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情况的报告(8月下旬);1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以来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盘活“双停企业”存量资产工作情况的报告(8月下旬)。15.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10月下旬);1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批评办理情况和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回头看”情况的报告(10月下旬);1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问题清理处置情况的报告(10月下旬);1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职业教育服务蚌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10月下旬);19.审议蚌埠市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年)(10月下旬);2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民商事仲裁工作情况的报告(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2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

(二)主任会议听取的事项(9项)

1.听取市人大调研组关于县域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情况的汇报(3月);2.听取常委会审议意见再督办以及《监督意见书》跟踪督办情况的汇报(适时);3.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硅基产业发展推进情况的报告(7月);4.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禁捕退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7月);5.听取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未落实、问题未解决“回头看”情况的汇报(9月);6.听取市政府工作部门2020年工作评议结果后三位部门整改情况的汇报(9月);7.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类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的汇报(9月);8.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重点医疗卫生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11月);9.听取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主城区淮河防洪交通生态景观综合治理工程情况的报告(11月)。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7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4月下旬);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下旬);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下旬);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8月下旬);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8月下旬);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高新区、经开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2020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10月下旬);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

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意见,用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强化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全过程审查监督。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开展预算审查监督业务培训。    

三、完善机制强化司法监督

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监督司法工作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工作、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民商事仲裁工作情况报告。主任会议听取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类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的汇报。继续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证司法活动,促进司法公开。加强监督司法工作与人大信访工作的有效衔接。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督促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促进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

四、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4项)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实施情况;2.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情况;3.检查《蚌埠市龙子湖景区条例》实施情况;4.检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对“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常委会会议听取关于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导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县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备案审查专项工作报告。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

六、坚持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继续开展专题询问和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

综合运用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调研视察、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强化监督刚性、提高监督实效。认真落实《市政府组成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或有关专门委员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制度》,审议报告并开展测评,将对人的监督与对事的监督相结合,强化评议结果的运用和公开。加强审议意见跟踪督办,继续实行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全覆盖,主任会议适时听取审议意见再督办情况汇报。充分运用《监督意见书》等有效监督形式,通过“短平快”的监督方式, 推动有关问题更好更快解决。结合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继续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结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蚌埠市龙子湖景区条例》情况及龙子湖环境整治与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就龙子湖环境整治与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对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七、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视察

坚持上下联动,对我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我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有关情况、市区住房质量管理工作情况、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视察。加强调研成果转化运用,促进有关工作开展。

以上计划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