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监督纵横 > 监督计划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5年3月1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96次主任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5-03-12 09:34 来源:蚌埠人大 作者:蚌埠市人大 点击数: 字体:【  

按照监督法的规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现就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安排如下:

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多措并举把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用好用实,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为加快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幸福蚌埠贡献人大力量。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的事项(12项)

1.听取和审议市公安局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4月下旬);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暨公职律师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下旬);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智能传感产业发展推进情况的报告(6月下旬);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情况的报告(6月下旬);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24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6月下旬);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6月下旬);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住宅物业管理提升情况报告(8月下旬);8.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8月下旬);9.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8月下旬);1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聚焦执法办案、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8月下旬);1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及职教园区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10月下旬);1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10月下旬)。

(二)主任会议听取的事项(9项)

1.听取关于我市加快推动省内异地就医DRG付费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5月);2.听取关于开展“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评查情况的报告(7月);3.听取关于全市中小学校学生饮用奶、学生餐、校服规范采购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7月);4.听取关于我市珍珠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9月);5.听取关于科技大市场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9月);6.听取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以来历次会议未解决的议案、建议“回头看”情况的报告(9月);7.听取关于政府重大合同订立与履行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11月);8.听取关于我市2024年以来制造业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11月);9.听取关于我市怀洪新河灌区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11月)。

二、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

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4月下旬);关于2023审计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4月下旬);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下旬);关于2024年决算(草案)和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下旬);关于2024审计年度审计工作的报告(8月下旬);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国有企业对外投资专项报告(10月下旬)。主任会议听取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情况的报告(7月)。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应用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强化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全过程审查监督。加强对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落实常委会各工委协同参与预算审查工作机制,推进人大代表参与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

三、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保障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的决定。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蚌埠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4月下旬);关于检查《蚌埠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12月)。主任会议听取关于《蚌埠市停车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5月)。做好《蚌埠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蚌埠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条例》实施的宣传、监督工作。积极配合全国及省人大做好立法调研、执法检查、执法调研和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对“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3月下旬)。用好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提升备案审查水平。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请示联系,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县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深化监督司法工作

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监督司法工作的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暨公职律师工作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执行工作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聚焦执法办案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市公安局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两院”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主任会议听取关于开展“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评查情况报告。继续组织开展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工作,常态化开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见证司法活动,促进司法公开。加强监督司法工作与人大信访工作的有效衔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

六、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视察

坚持深入实际、上下联动,围绕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暨中医院建设发展情况、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权益保障工作情况、全市推行街道议事代表会制度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加强调研视察成果转化和运用,推进有关工作开展。

七、完善监督工作机制

综合运用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调研视察、专题询问、政情通报会、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强化监督刚性,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2024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评议(3月下旬),强化测评结果的公开和运用;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工作部门2024年工作评议结果后三位部门整改情况的汇报(11月)。坚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全覆盖,主任会议适时听取审议意见督办情况汇报,对办理不到位的持续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工作落实。灵活运用《监督意见书》等形式,督促有关问题更好更快解决。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对人大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失职失责问题加强问责,以问责倒逼尽责。继续开展专题询问、政情通报会和满意度测评。结合听取审议我市智能传感产业发展推进情况进行专题询问(6月);围绕我市行政执法权下放落实情况,召开政情通报会(9月);对市政府关于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及职教园区体制改革情况,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10月)。

以上计划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