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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0-08-11 10:41 来源:蚌埠市人大网 点击数: 字体:【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8月6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查看了市康城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医疗废物处置新建项目、绿色动力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原八一化工污染地块土壤修复等项目运行和实施情况,五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小圩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等项目运行情况。召开了由市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和污染防治企业参加的座谈会。此次执法检查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进行,怀远县、固镇县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以来,市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开展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以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普查、监测为抓手,突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等工作落实,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建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好法定职责。二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大土壤污染防治等法规知识宣传力度。三强化环保工作预防措施,认真落实各项环保规划、制度方案。四进一步提高监测水平,提高及时快速处理问题的能力。五强化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切实保障土壤环境质量安全。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