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蚌埠市走过了不平凡的十年立法之路。这十年,是蚌埠立法从“有法可依”迈向“良法善治”的十年,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立法血脉,让民意与立法同频、民心与法治共振的十年。十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地方性法规22部,修改5部,开展执法检查14部,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实践成果,有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
广纳民意 高质量立法规范城市管理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聚焦城市管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坚持立法为民、立法惠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你们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我的努力产生了对人民有益的效果,非常感谢!”《蚌埠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公布后,一位小区业委会成员王大哥给立法人员发来这样一条信息。他曾提出“业委会履职要有经费保障”“老物业走了,新物业来了,小区资料、账本这些‘家底’都得交接清楚”等建议,最终都被写入法规条文。《蚌埠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聚焦物业服务监管薄弱、业主自治水平低、物业服务不规范等问题,紧紧抓住物业承接查验、前期物业招投标、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物业管理公示等影响物业管理最关键、最急迫的卡脖子问题,通过制度设计解决物业管理的“拦路虎”,以关键问题的解决促进群众满意度提升。
蚌埠市人大始终将“开门立法”贯穿立法全过程,让公众成为立法的直接参与者、见证者和受益者。无论是问卷调查、走访摸排,还是网上公告、座谈交流,抑或是遍布高校、律所和社区的基层立法联系点,都成为民声民智汇入立法过程的“直通车”。《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出门遛狗不拴绳、犬只粪便不及时清理以及流浪犬只无人管理等问题,分别从养犬规范、养犬人责任义务以及犬只收容救助等进行规范,将城市养狗纳入法治轨道,保障人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十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还聚焦停车、电动自行车、电梯安全、居家养老服务等城市管理难疾,直面矛盾和问题,明晰部门权责边界,推动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通过法治保障城市发展宜居宜行。
机制创新 高质量立法护航经济发展
蚌埠市人大围绕“智造强市、产业立市”第一战略,坚持立法实践与市委中心大局相一致,与改革实践相协同,创新构建“四位一体”立法模式,探索“双组长”与“二审三表决”机制,为蚌埠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凝聚发展共识,助力产业发展。为抢抓发展风口、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制定《蚌埠市促进智能传感产业发展条例》,助力蚌埠“中国传感谷”绿色健康发展。条例明确智能传感产业发展路径、科研攻关、成果转化等政策体系,强化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促进全市智能传感产业向“群”集聚、向“新”而行。
营造优良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营商环境优劣直接决定市场活跃度与投资吸引力。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服务“双招双引、项目建设”第一战术,制定《蚌埠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督执法等方面构建法治体系,并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固化“一照通”、融资支持等改革成功经验,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化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秩序。聚焦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制定《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条例》,构建市县统筹、部门协作、交易与监督分离的监督体制,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秩序。
务实管用 高质量立法建设美好家园
近日,蚌埠龙子湖“湖光染秋意,长桥入画来”的秋日景致在网上美出了圈,澄澈的湖面好像一块巨型镜面将整片湛蓝苍穹完整复刻,引得央视等媒体纷纷报道。龙子湖的优美景色离不开蚌埠市人大2015年出台的首部实体法《蚌埠市龙子湖景区条例》的法治保障。条例聚焦龙子湖景区的环境保护,规定了景区规划与建设、水资源保护、建设限制、防止生态破坏禁止行为等内容,在加强环境保护的同时,也促进了景区资源的有效管理和永续利用。
蚌埠市人大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助力打造天朗气清、环境优美的美丽家园。
守护城市绿地,保护大气环境。制定《蚌埠市城镇绿化条例》,聚焦绿化建设缺少规划、绿化保护责任不到位、随意侵占城镇绿化用地和擅自改变绿地性质等现象,加强城镇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将城市绿地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制定蚌埠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明确高污染燃料、机动车船、扬尘、餐饮服务业及工业等重点领域的污染防治措施,打好“蓝天保卫战”。
加强“双废”管理,守护公众健康。制定《蚌埠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全流程管理,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在全国率先制定地方性法规《蚌埠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条例》,聚焦构建村级归集、乡镇贮存、县区转运、专业机构处置的运行体系,解决大量农药包装废弃物散落田间地头,进而影响土壤、水质质量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问题。
强化实施 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地生根”
立法出台只是第一步,让法规从“纸面”走向“地面”才是关键。蚌埠市人大构建“监督+检查+决定”三管齐下的实施机制,推动法规真正“长出牙齿”。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10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集中执法检查,明察暗访点位89个,发现问题135个,制发《监督意见书》7份,提出整改建议156条。建立“检查-整改-回头看”跟踪问效机制,连续两年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建成犬类留检所等问题得到解决。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制度,2023年以来,每年选择1-2部地方性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并持续跟踪问效,推动法规贯彻执行到位。
协助出台《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工作的决定》,从制度层面构建法规落地闭环,保障每一部法规不悬空、不闲置、不沉睡。蚌埠用“检查—整改—回头看—建立机制”的监督闭环,保障每部法规都能真正落地见效。
十年探索,十年耕耘。蚌埠市人大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担当,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实施为目标,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立法之路。未来,蚌埠将继续秉持“小步快跑、久久为功”的立法理念,不断探索地方立法的实践路径,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贡献更多“蚌埠智慧”。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