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审定通过。本届立法规划列入项目28件,其中,17件作为本届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两个方面,重点将针对养犬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修改《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针对医疗废物、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居家养老服务、电动自行车、住宅物业、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16件地方性法规。此外,还有11件需要充分调研论证,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主要涉及城市公共交通、旅游发展、节约用水、控制吸烟、公共文化服务、法治乡村建设等方面。
去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本市实际,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此次纳入规划的28件立法项目,将主要采用“小快灵”立法模式,力求通过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加快打造“三地一区”两中心、努力建设幸福蚌埠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