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使立法更能体现民意、汇集民智,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面向社会各界征集2017年立法建议项目。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党派、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公民,都可以提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方面的立法项目建议。按照公告要求,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紧扣我市科学发展主题,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立足市情,从实际出发,体现地方特色,突出创新引导。日前,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蚌埠人大网、中国蚌埠门户网、蚌埠新闻网和蚌埠人大新浪微博上同步公布《蚌埠市城镇绿化条例(草案修改稿)》,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征求意见建议。
(市人大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