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以来,五河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在监督工作中出实招、求实效,探索建立了“交、督、评、审”四字监督工作法,切实将人大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交”——即听即交,议必有应
代表审议意见是民意的“直通车”。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建立人代会期间代表审议意见交办机制,改变了过去“会上议一议、会后放一放”的现象。在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县人大常委会推出创新举措,要求每个代表团配备联络员全程记录代表审议发言,同时安排县人大及“一府一委两院”负责同志现场听会、即时回应代表关切。会后,代表工委对分组审议发言进行系统梳理,筛选出具有操作性、针对性强的意见建议,协助代表完善为规范的建议文本,经代表本人确认后正式提交。通过这一闭环流程,县人代会会共将审议发言转化为54件高质量代表建议,内容涵盖经济发展、民生热点等多个领域,已按程序交办相关部门办理,有效改变了以往“说说了之”的情况,让代表的“金点子”真正落到实处。
“督”——一事一督,闭环整改
监督要有“牙齿”,更要见“疗效”。县人大常委会探索以“一事一议”方式制发监督意见书,对调研发现的具体问题精准“开方”、靶向“施治”。2023年9月,针对农村居民每月每户2元容量水费问题,制发首份监督意见书,推动县政府正式发文取消该项收费,每年减轻群众负担约300万元。在首份监督意见书实践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处理办法,明确适用条件、制发程序、办理要求和跟踪问效机制。此后,依托代表接待日、专题调研等渠道收集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围绕杨树飘絮治理、农村灌溉水费、校园餐食材采购价格等领域制发多份监督意见书。监督意见书发出后,相关工委持续跟进督办,推动问题限期整改到位,让监督意见书真正成为人大监督的“硬抓手”。
“评”——多维评价,代表把关
办理质量好不好,代表最有发言权。针对过去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中存在的“文来文往”、评价机制不健全以及代表“被满意”等现象,县人大常委会探索实施办理成效“三维评价”——以代表满意度测评为基础项,邀请提出建议代表对办理态度、落实效果打分;以群众实地验收为关键项,组织受益群众代表现场查验项目成果;以常委会审议评议为终审项,将办理情况纳入常委会监督议题。配套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意见》,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纳入满意度测评范围。通过代表“阅卷”、群众“验货”、常委会“终审”三层把关,倒逼承办单位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审”——审深议透,跟踪问效
审议质量直接关系监督实效。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常委会全体会议与分组会议审议相结合的形式,会前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熟悉报告内容、深入开展调研;会中科学合理安排审议时间,探索常委会领导带头发言、驻会委员重点发言等制度,鼓励引导其他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积极发言;会后各分组审议召集人牵头梳理本组审议建议,统一交办公室汇总,形成的审议意见及时转交“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办理。相关工委加强对办理过程和结果的跟踪督查,形成“交办—督办—报告—审议—测评”的监督闭环。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还制定调研报告参考格式,明确要求问题部分不少于报告总篇幅的40%,建议部分需与问题一一对应,以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支撑高质量的审议发言,让每一次审议都能“议到点子上、审到关键处”。
从“交”到“督”、从“评”到“审”,五河县人大常委会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推动人大监督从“程序性监督”向“实效性监督”深度转变,以人大监督之力助推五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河县人大办 梅乐乐)